周强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9 11:55 点击量:153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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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视频会议。 程国维 摄
11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视频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分别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民营企业座谈会,就经济工作和民营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人民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意义重大而深远。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改革开放,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上述法律和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说明,准确把握法律和决定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工作举措,确保上述法律和决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对人民法院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重要讲话,围绕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动力和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梳理委员、代表审议意见,并将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法院要认真对标对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向着既定目标扎实推进。
会议强调,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总攻阶段,到了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全力以赴打好总攻收官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同时,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巩固深化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为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全力以赴抓好总攻阶段执行工作,聚焦核心指标要求,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抓好重点案件专项执行,倒排工期、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确保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显著成效。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接受第三方评估,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全面宣传三年来全国法院不畏艰难、全力攻坚的艰辛与成效,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原因,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为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把“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健全符合执行工作特点的违纪违法常态化防范处理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执行领域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通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情况,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全体在京院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执行部门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乔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