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协委员刘光基成老赖 法院悬赏10万追查下落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05 07:52 点击量:57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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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悬赏10万元 高新法院追查刘光基下落
四川种都种业公司办公场地大门紧闭
刘光基
■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
■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科教兴农标兵”、“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等众多荣誉。
■此前被成都高新区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昨日,鉴于刘光基的拒不执行和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高新法院向高新区公安局正式发出协查公函。
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悬赏10万元追踪刘光基夫妇行踪;如果爆料人提供有法院未掌握的新的财产线索并得到执行的,债权人将按照新财产标的额的10%奖励爆料人。
法院指出,债权人之所以愿意不惜成本追踪刘光基下落,与刘光基拒不履行、非法大量转移财产并威胁案外人不准参与法院变卖等行为有关。
高新法院
破解执行难系列报道
全国劳模、四川省政协委员刘光基因高额债务未执行,被成都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都商报曾连续追踪报道)。高新法院称,曝光多日后,刘光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
8月4日,高新法院称,鉴于刘光基的拒不执行和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高新法院向高新区公安局正式发出协查公函,将刘光基夫妇及其他一批符合协查的被执行人,一并移送给了高新公安分局,由公安机关追查其行踪,一经发现便将其扣留并移交法院处理。
高新法院在通过公安协查的同时,还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面向社会公众悬赏追踪刘光基夫妇行踪和财产线索。其中,悬赏10万元追踪刘光基夫妇行踪;如果爆料人提供有法院未掌握的新的财产线索并得到执行的,债权人将按照新财产标的额的10%奖励爆料人。
追查刘光基下落
法院向警方发协查通报
4日下午,高新法院向高新区公安分局发送了一份《协查函》,正式函告公安机关对包括刘光基夫妇在内的67名被执行人进行协查。《协查函》明确,被执行人刘光基夫妇具有不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且经依法传唤拒不接受法院调查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请公安机关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四川省公法检有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刘光基夫妇等在我国境内的港口、码头、机场、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一经出现,即对其采取扣留措施并通知高新法院。
高新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党军介绍,刘光基夫妇作为被执行人,不但拒绝配合法院落实执行工作,在执行期间还非法转移财产,目前已经查实的就高达2700万,其行为已经严重妨碍执行工作的开展。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对查封的种子进行处理,如果这批财产无法处置变现,或者其处置变现的金额,不足以全部或大部分履行执行债务,刘光基夫妇的拒执行为将属于法律规定的“致使判决裁定不能履行”的情形,依法将面临着刑事追责。
债权人申请 10万现金向社会悬赏
为配合法院的执行,尽快找到刘光基下落及其财产,刘光基执行案的两名债权人李先生和田先生向法院提交申请,表示愿意拿出10万元现金向社会悬赏,追踪刘光基行踪,以及悬赏查找刘光基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李先生、田先生介绍,如果法院根据社会线索,将刘光基强制传唤到案协助调查,并成功追回执行款,债权人将兑现10万元悬赏金;如果有爆料人提供有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得到执行的,债权人还将按照新查获并执行到位的财产金额的10%奖励爆料人。
法院指出,债权人之所以愿意不惜成本追踪刘光基下落,与刘光基拒不履行、非法转移财产并威胁案外人不准参与法院变卖等行为有关。根据高新法院近段时间以来的追踪调查情况发现,刘光基控制的种都种业公司在执行期间转走2700多万账款,其中向刘雄的个人账户转款1618万,向刘澜的个人账户转账711万,向刘光菊个人账户转款387万,其转账记录显示,这些账款均是在入账当天被转走,其转移的名目显示为“内部往来”或“还借款”。
“不仅转移财产,还威胁有意向购买查封的种子的案外人。”债权人李先生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案外人张先生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张先生称,由于种子是特殊产品,需要配合品种权一起销售,在与法院对接购买查封种子的过程中,自己与刘光基方面有所沟通,“刘光基人身威胁我们,说就算我们把种子买了,也会阻断我们的销售途径,只要是协助法院变卖等的经销商,他都会阻断后期销路。”
刘光基“喊话”法院 将倾其毕生经历“讨公道”
在法院多次传唤未果的情况下,刘光基的手机号却于7月29日晚9:30左右,主动给高新法院执法员发了一条短信,称“将为自己讨回公道”,希望法院能理解并包容自己的自信。据承办执行员介绍,这是刘光基首次主动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
署名刘光基的短信中称,“法院树典型,真把人搞错了”,告知法院“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短信还称,自己会拿自己一生去践行,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为自己讨回公道,谢谢法官理解并包容他的自信。
面对刘光基的短信,执行员回短信劝诫刘光基,称希望他能面对现实,作为一名公民,每个人都有监督法院办案的权利,但这并不能作为其公司免责的理由,其借款事实是存在的。执行员在短信中正式通知刘光基于8月1日到法院领取评估报告。对此,刘光基还是未作理会,至今也没有到法院配合执行。
8月1日,法院在成都商报发布了对查封种子的处置公告。“刘光基拒绝领取评估报告,我们事前已经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告送达,即使他拒绝配合,法院照样能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承办法官称。
在采访中,成都商报记者多次致电刘光基公开手机电话,均无人接听,也无人回复。
高新法院首次 向公安机关发送协查函
4日下午,高新法院在已送刘光基夫妇协查函的同时,一并向高新公安局移送了67名老赖名单(含刘光基夫妇)。
据高新法院介绍,这是高新法院首次向公安机关发送协查函,而这些被移送的老赖均存在拒不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且经依法传唤拒不接受法院调查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为改善执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法院经排查,决定向高新区公安分局先期移送67件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请公安机关协查。
据高新法院执行局介绍,公安机关收悉后,将上述人员纳入公安协查网,只要上述人员在公共场所出现或使用身份证,公安机关即可核实信息扣留被协查人员,从而进一步压缩老赖的活动空间。在移送的老赖名单中,包括拒不执行的自然人债务人、也包括拒不执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