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让政策红利切实落到最需帮助最贫困的人身上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9 07:47 点击量:44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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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8月16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讨论钢煤去产能、外贸稳增长这等宏观经济“大事”后,最后压轴的是两项与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民生议题。
两项民生议题分别是,决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确定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确保这两项政策“红利”切实落实到户、落实到人,两项议题用时都很长,总理在会上对有关部门交代得也特别细,要求“把好事切实办好”。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曾明确提出,对贫困家庭学生率先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8月16日的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总理要求相关部门“要拧成一股绳”,进一步将建档立卡人员和低保户等困难群体衔接好。
“出台这项政策,不单单是为了免除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更是希望每个贫困学子都能有机会接受更高等级的教育,从而根本上帮助贫困家庭彻底脱贫。”总理说,“我们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项精准扶贫工作做扎实、做细,让政策红利切实落到最需帮助、最贫困的人身上。”
当天会议的另一项议题是,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这是总理亲自催促有关部门出台的一项政策。他在8月16日的常务会议上强调,要保基本、促公平,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过去我们也建立过联动机制,但启动依据、补贴标准都很原则,所以应急启动不够敏感。”总理说,“这一次,我们要把各项指标做精确,要具体到数。当物价波动到这个数字时,就要督促地方及时启动临时物价补贴机制,最大程度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当天会议决定了3个关键数字: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该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启动对困难家庭的临时价格补贴。各省必须确保在价格指数发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补贴发放的具体范围如何划分?有些省份曾经出现过某一类食品价格这个月上涨20%、下个月回落正常的波动,这种情况补助怎么发放?”在讨论这项议题中,总理连续追问,直到有关部门一一作出令他满意的答复为止。
李克强最后强调:“反正必须保证一条:一定要兜住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好事办好!”(作者 付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