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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雅视频被传上网自杀身亡 涉事辅警被拘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4 07:57    点击量:523    

  拍摄者制服上有“特警”字样。视频截图

  河北馆陶县涉事辅警用手机拍摄视频。视频截图

  昨日凌晨,就河北馆陶县一年轻女子因不雅视频外泄,在该县巡警特警大队院内服农药自杀身亡一事,馆陶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由于“擅自使用手机录像”,当地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泄露视频责任人依法拘留。

  不雅视频流传网络

  近日,馆陶县巡警特警大队盘查“车震”视频流传,打破了小城的平静。

  这段长达1分26秒的视频显示,一辆车窗紧闭的黑色轿车内,一对青年男女正在亲热,见到有人拍摄,两人随即分开,并整理衣衫,表情慌乱。随后,视频拍摄者径直上前,拉开车门。车内男子神情紧张,不断提出“私了”,并掏出钱包。拍摄者则一口回绝,并要求其下车。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子神色尴尬,全程未说话。

  画面中,视频拍摄者举着手机,身穿黑色制服,臂章上印有“特警”字样。此外,从双方对话判断,现场“特警”至少有两人。

  多位网友指出,事发河北馆陶县,巡逻人员在遇见青年男女后,用手机拍摄了上述画面。

  8月30日,一名年轻女子在馆陶县巡警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随后被送入临近的馆陶县人民医院东院区。

  新京报记者从馆陶县警方确认,自杀女子,便是网传不雅视频涉事女子韩某。9月1日,其宣告不治。

  巡特警大队长停职

  一名馆陶居民称,自杀女子在县城内从事家具生意。不雅视频流出后,很快在当地广泛传播,因二人脸部均未做处理,因此给男女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韩某当天来巡警特警大队院内,原本为‘讨个说法’,不知为何服下农药”。

  昨日凌晨,馆陶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确认韩某自杀与视频外泄有关,泄露视频责任人辅警王某某被拘留。

  通报中称,去年7月,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王某某“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进行录像,后该视频外泄”。

  今年8月30日上午,女当事人韩某发现后来到馆陶县巡特警大队,“很快掏出其随身携带的一小瓶农药喝下”,被送往馆陶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转到石家庄医院治疗。9月1日下午,其经抢救无效身亡。

  目前,馆陶县公安局已对巡特警大队长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泄露视频责任人王某某拘留。馆陶县检察院也已成立专案组,对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为何去年的视频,时隔一年在网络流传?有当地网友表示,拍摄者手机遗失,才导致视频外泄。新京报记者据此联系馆陶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 律师说法

  涉事辅警涉嫌侮辱罪

  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拍摄不雅视频,并导致其流传网络,无论是否主观故意,涉事辅警均涉嫌违法。

  张新年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而根据视频,两人即便有裸露身体情节,也是在封闭的车厢内,并非公共场所。且二人行为未妨碍他人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乃至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尽管其道德上可能有瑕疵,但并不违法。

  视频中的辅警如在执法过程中,因履行职务而拍摄,则其事先未出示执法证件,以身穿制服对当事男女进行胁迫,涉嫌滥用职权;如果其并非在执法过程中,则辅警拍摄这一过程,本身程序上就不正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由于视频泄露,给当事人造成困扰,并酿成严重后果,涉事辅警在巡逻过程中,故意以执法名义侮辱当事人,涉嫌“侮辱罪”。如视频由其本人泄露,则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记者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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