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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部署完成法治创建三年“路线图”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0 22:29    点击量:1159    

  原标题:我市部署完成法治创建三年“路线图”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整体法治创建水平,推动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日趋规范,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对全市各区(县)、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提出58条创建指导标准,明确了各层次法治创建的目标和任务。

  新颁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3年内再创建全国法治区(县)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全国法治机关示范单位3个,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5个,全国依法治企示范单位5个。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标准,此举既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又为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提供了更可靠、更值得信赖的法治保障。

  在法治区县创建中,明确要求强化各区县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公正司法的能力,并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通过不断规范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和不断强化基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

  法治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监督,对执法水平、队伍建设、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多个层次明确了要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结合全市大学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师生权益的保障提出更详实的要求;围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企业领导员工及专业法务人员培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等。

  《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市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还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具体标准,并定期汇总创建成果。目前已有部分市级单位和部门制定出自己的具体创建标准,随着各领域法治创建标准的全面制定,届时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将迈上新水平。(记者 张奂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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