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案”获再审:一份被修改上百次的申诉书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1 11:43 点击量:53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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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备受关注的“少年网购仿真枪”一案迎来了转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
为了这一天,被告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奔波了一年。
2014年7月,四川少年刘大蔚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24支仿真枪;同年9月,没收到货的刘大蔚被告知,他网购的24支仿真枪中有20支被鉴定为真正的枪支。刘大蔚因涉嫌走私武器被逮捕。(详见《中国青年报》2016年2月23日6版相关报道)
2015年4月30日,刘大蔚以走私武器罪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
为了改变刘大蔚“无期徒刑”的判决,徐昕前前后后修改了上百次申诉书,不断补充新的材料和细节。
“徐老师走在路上看到玩具枪,会说这个很可能也会被鉴定成枪支;听到某个大贪官宣判,就不由将其与刘大蔚的量刑过重进行对比。”徐昕的助理肖哲说。
本案是徐昕今年最希望解决的案件。徐昕认为,此案不仅关系到刘大蔚自己,更可能涉及到大量普通公民。
申诉:“总要把道理讲透”
“本案鉴定所依据的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极低,与刑法、枪支管理法相抵触,致使每年出现大量仿真枪的购买者、销售者被判重刑,我们要推动少年网购仿真枪案的再审,以及我国涉枪案件标准的完善。”徐昕说。
徐昕表示:“申诉很艰难,但总要把道理讲透。”
徐昕要讲的“道理”,从跟仿真枪的鉴定标准“较真”开始。
本案中采用的枪支认定标准,来自于公安部2010年修正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这一标准,被不少专家学者质疑为过低。关于枪支的判定标准,枪支管理法中规定:枪支须具备“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属性。
徐昕认为,公安部的上述规定,与一些民众的预见、认知存在差异;另外,刑法中没有对仿真枪的详细规定,枪支管理法也仅在第二十二条提及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但并未规定购买仿真枪的行为涉嫌违法。
狱中的刘大蔚也没闲着。“只要有机会,一定要为自己辩护。”从未接触过法律的刘大蔚,特意让父母在探监时带来大量法律书籍。从2015年4月到9月,他在狱中写了一封长达25页的申诉信:“公安机关有选择性错误试(适)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不能成为判定涉案物品属于枪支的鉴定依据,以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作为不能发射制式子弹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的判断标准,既无效果,也不科学。”
刘大蔚的申诉信,启发了徐昕办理此案的思路。
刘大蔚的父亲刘行中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根据刘大蔚申诉信的提示,徐昕“一秒一秒、一遍一遍”地看海关提供的录像。
徐昕发现,枪形物在查扣、开箱、送检三阶段的视频不完整,这意味着,购买者、购物清单、海关查扣物品与开箱视频中的枪形物之间不具有唯一对应性。徐昕的结论是:“这不足以证明海关查扣的仿真枪是刘大蔚购买的。”
徐昕还发现,原本作为定案关键依据的《枪支弹药鉴定书》同样存在漏洞,鉴定人和复核人的签名高度雷同,极有可能是一人所签。另外,枪支的鉴定机构、鉴定人未提供资质证明,在福建省司法厅也未能查询到相关的备案信息,因此,鉴定书意见涉嫌造假,与鉴定程序相违背。
今年二月,徐昕向福建省高院提交了《紧急申请再审的说明》,也一并寄给了福建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徐昕还写了《致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大法官的信》。在信中,徐昕肯定了福建省高院平反多起冤案的成果,他恳请高院启动对刘大蔚案情的再审。
此后,徐昕向福建省高院提交了第二稿的申诉书。
等待:“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2016年春天,徐昕和刘大蔚的父母再一次陷入了等待。在这之后,徐昕几乎每天都通过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呼吁本案复查再审。
“每一桩案件的立案、复查都有一定封闭性,我们不断写信申诉、上访、尝试与法院取得联系。”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徐昕说:“七八个月来,我们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在这期间,狱中的刘大蔚还在不断地看书和写信。这个20岁的年轻人希望能有一个弟弟或妹妹代铁窗里的自己照顾爸妈,在2月9日的信尾,他用简笔画表达了理想中的一家:4个人并排站在一起,手牵着手微笑着。
2月底,在漳州监狱的元宵晚会上,刘大蔚等来了和父母的短暂“团圆”。台上,刘大蔚表演了《烛光里的妈妈》,台下,母亲胡国继没忍住落下的眼泪:“我会申诉到底,还大蔚一个清白,付出多少都决不放弃。”
半个多月后,母亲胡国继的期待在全国两会上得到了响应。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将完善枪支鉴定标准写入提案,朱征夫呼吁,随着仿真枪变真枪的案件不断增加,公安部的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应当重新审查。徐昕迅速转发了这条消息。
今年4月,他们等来了立案复查的通知。
转机:“一切变得有希望了”
10月下旬,听说儿子的案件可以再审,父亲刘行中急切地跑到福建省高院询问开庭时间,他感慨:“一切从失望开始,变得有希望了。”
10月18日下午,徐昕收到了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本案的消息。
“必须为福建省高院转发点赞,向马院长致敬!”徐昕多次在微博中提道。他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与其他案件相比,本案仅时隔一年便启动再审,实属不易。
“下一步,我还将为刘大蔚做无罪辩护,(任务)非常艰巨,但我一定会全力争取。期待尽快开庭。”徐昕为开庭准备了9页的辩护手稿,他在每一条辩词后都画了一个笑脸。
一周后,徐昕在漳州监狱中再次见到了刘大蔚。徐昕嘱咐他:“再审是很多人共同推动的结果,希望你未来也能够关注公益,协助我们一起推动枪支认定标准的提高,避免每年有几千人因购买仿真枪被抓。”
隔着监狱的小窗,刘大蔚与徐昕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记者 傅晓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