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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准岳母逼签合约:不跟女儿结婚赔1500万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4 11:03    点击量:568    

    准毛脚女婿买了准丈母娘的房子,还被逼着签下一纸合约

不跟我女儿结婚,就赔1500万

昨天,为了要回这套房子,他和她对薄公堂

  昨天,杭州上城区法院一个小法庭,审理了一个堪比电视剧八点档的案子。对簿公堂的是小陈(化名)和他的前女友、前女友的妈妈。小陈要求前女友家,还给他属于他的房子。

  小陈今年30岁,山东人,个子高样貌也好,是某名牌大学博士,在杭州一家医院当骨科医生。

  2014年,他通过相亲认识了“白富美”青青,两人发展成了恋人。但两年来,小情侣之间的感情每况愈下。小陈说,他和青青的感情根本就是畸形的。

  因为这背后,站着一个强势的未来丈母娘。

  为了婚房

  他买下了女友家的房子

  小陈觉得,在这段感情中,一直以来都是他单方面付出,青青的态度永远都是不冷不热。青青也曾经向小陈坦言,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不如分手吧。

  为了得到青青的芳心,小陈做了很多努力。坚持到今年6月,小陈正式向青青提出分手。

  这次分手却彻底激怒了青青的妈妈。这是为何?

  青青家很有钱,位于钱江新城的房产价值不菲。青青的妈妈王某很中意小陈这个准女婿,也千方百计想锁定这场婚姻。

  尽管知道女儿对小陈日渐疏离,但她放出话来,女儿绝不能和小陈以外的男人结婚。

  当时,小陈也带着青青看了很多婚房,青青都不满意。

  后来王某提议,把自己名下一套60平方米的公寓卖给小陈,让小陈能在结婚的时候拿得出手一套杭州的房子。

  这笔买卖是去年10月10日签订的,整个流程通过房屋买卖中介来办理。

  小陈的律师说,买卖流程是正规并且明确的,同时也是通过合理的市场评估,最终房子定价190万元。

  小陈家条件一般,拼凑了70万元首付,并贷款120万元,办好了房产三证。但这套房子,一直是王某和青青在居住。

  被迫签下条款

  不结婚赔1500万

  事到如今,青青和小陈的感情还是崩了。

  王某简直气到爆炸,多次到医院找小陈闹。那天,小陈做了一天的手术,被王某“请”到了家里。

  在一种高危的气场下,王某强制小陈签了一份条约。

  小陈的律师当庭播放了当时的一段手机录音,是王某铿锵的声音:“你不签,我就砍掉你一只手,让你做不了手术,我坐牢也不怕。”随后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声。

  这份条约要求小陈承认:买房子的时候低于市场价120万元,如果以后卖掉房子,升值部分全部归王某,而且还要承担120万违约金。以及,小陈付的房款都是用来购买家具了,如果要退房,就把家具退给他算了结。

  最雷人的是,条约背面还约定,如果小陈不和青青结婚,就要赔偿1500万精神损失费。

  在王某的威逼下,小陈不得不签下协议,并在第二天报了警。在派出所,为了不让双方结下“深仇大恨”,小陈最后主动选择放弃报案。

  他找到律师,起诉到法院,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王某表示,不会退钱,更不可能搬离这套房子。她声称,这一套804号房屋和她所持有的805、806号房屋,是连为一体的,也打通装修了,根本不能分开,所以不可能转让给他。另外王某说,小陈根本就没实际支付过房款。

  法庭答辩环节,王某对小陈气势汹汹,指责他虚伪狡诈。而小陈显得很沮丧,没有正面和王某语言交锋,只是,当谈到他和青青感情的时候,把头埋了下去。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判决。(记者 方力 本报实习生 应欣睿 本报通讯员 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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