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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国家卫计委部署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6 08:31    点击量:625    

      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国家卫计委部署专项督查

    新农合资金风险隐患全面排查

  日前央视记者暗访发现,北京各大三甲医院门口活跃着许多票贩子,他们声称可以代开各种看病报销票据,只要花费几百元就可以帮助“新农合”参保人员骗到数万元的报销金额。做假票据套取“新农合”基金成为不少票贩子首推的业务。对此,国家卫计委昨日表示,针对近期在部分地区出现的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现象,将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活动。

  票贩子客源为三类“新农合”参保人员

  央视记者暗访发现,北京各大三甲医院门口活跃着许多票贩子,声称可以代开各种看病的报销票据。票贩子称,找他们开发票的人不在少数,尤其以外地“新农合”参保人员居多。

  据了解,这些票贩子的客源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真看了病,但看的是门诊。目前,各地的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规定,如果患者异地就诊,比如到北京看病,必须住过院,才有可能进行报销。而许多外地来北京看病的患者花了不少钱,但因为看的是门诊,没有住院就无法报销,于是就会找到票贩子帮着开住院证明,再回去报销。第二类是看了病,住了院,想回去多报销,票贩子就帮他们把金额改大。第三类则是纯以此为生财之道的参保人员。

  目前,“新农合”已经覆盖了我国97%以上的农民。近几年,为了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医疗支出负担,“新农合”报销比例逐年攀升。

  按照规定,“新农合”参保农民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总结、费用明细清单、收费依据以及报销人的医保本及身份证件。其中前三样及手术记录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即可。如今各种假冒印章仿真度高,如用一份真实的住院病历资料,只是换掉相关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很难辨别真伪。

  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正逐步推进

  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监察专员聂春雷在采访中称,我国医疗机构太多,而且过去信息化建设滞后,一个医院一个信息系统,信息不互联互通,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现在要加强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该工作正逐步推进。

  今年4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其中就包括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11月18日,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8省签署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明确协议省份内参合患者经转诊至协议省份的定点联网机构就医,便可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服务,这也标志着“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试点正式启动。聂春雷表示,如果2017年底能解决异地就医结报问题,就基本上可根除骗保难题。

  本月现场抽查加大打击力度

  针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现象,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新农合基金监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其中通报了三类案例,包括不法分子伪造就诊资料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基金以及基层村组干部侵吞农民医保费用。此外,根据财政部2015年对全国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情况,河北、河南等地还出现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缺失和重复参保等问题。

  通报显示,2015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诈骗新农合资金案件10件28人,均为犯罪分子通过网购虚假省外住院发票等材料,利用医疗信息联网漏洞,团伙化、专业化骗取医保金的新型犯罪。主要特点有:一是犯罪手段由“小病大处方”虚增费用升级为伪造“一整套”住院票证骗取医保金。二是假借患重病到外省医院治疗,规避信息系统审核。如平和县检察院办理的3件9人此类案件,均是通过伪造异地治疗癌症的病历进行报销。三是通过网络结成利益链。

  国家卫计委表示,督查活动将分为自查和抽查。自查由各省级卫生计生委组织,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集中抽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省(区)内“新农合”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此外,在各省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拟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于12月开展现场抽查工作,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监管违规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记者 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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