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夜间骑马上路被摩托车追尾 车主马主互告对方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4 08:17 点击量:51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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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的马屁股。
衢州的老吴平时酷爱画马,他还养了一匹骏马当模特。
去年5月,老吴骑着马走在路上时被一辆三轮摩托车追尾。老吴、摩托车上的三人以及骏马都受了伤。
车撞了“宝马”,如此奇葩的事故连交警也犯难了,于是为了明确责任,先是摩托车车主起诉老吴,后是老吴反诉摩托车主。
官司打得跌宕起伏且哭笑不得,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对此事作出了民事调解。
酒后骑马上路
遭三轮摩托车追尾
72岁的老吴是衢州市杜泽镇某村的村民,2015年5月1日下午,老吴骑着自己的骏马应邀到衢州城区参加婚礼。
晚上7时许,酒足饭饱的老吴爬上马就往家里赶。出城后有段路光线很暗,虽说老马识途,回家的路是不用担心,可马有时也分不清左右,走走就走到公路中间来了。
晚上7点40分许,老吴骑马骑行了10多公里,到了衢江区云溪乡塔山路段,突然后面开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嘭”的一声撞上了老吴骑行的马屁股,顿时人仰马翻,老吴被重重地撞落在地。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拍照取证,马的大腿和屁股血迹斑斑,老吴落地时头部受伤。
开三轮摩托车的周先生和坐在车斗里的女儿周某及妻子郑女士也不同程度受了伤。后经司法鉴定,老吴颅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郑女士断了五根肋骨也构成十级伤残。
到底谁的错
车主告马主,马主反诉车主
按照摩托车驾驶员周先生描述,那天他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准备回家,因为天黑,三轮车灯光照射的前方隐隐约约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从轮廓来看显然不是车辆。
待靠近时才发现一位老人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在同向前行,这马基本上走在公路的中央位置。
周先生按照交通规则从左侧“超马”,当摩托车往左侧打方向,摩托车的灯光也随之左移,这时前面的马也往公路左边跑,周先生一看不对就往右打方向,车灯灯光随之右移,可这马跟着灯光也往右跑,这一左一右几秒钟的时间,周先生的摩托车就“追尾”了。
面对如此奇葩的事故,交警也一时没法判定究竟是谁的责任。今年9月22日,郑女士将马主老吴告上了衢江法院交通法庭,要求老吴赔偿各项损失7.4万余元。理由是老吴骑马上了马路。
同年10月28日,老吴一气之下也向衢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先生及其三轮摩托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6万余元。
法官裁定
马主赔车主,保险公司赔马主
承办法官黄甘富在调解案件时,向当事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郑女士丈夫周先生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其制动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且超车时未按规定从左侧超车,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马匹易受惊吓,骑行上路,对骑行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虽然法规没有明确禁止骑马进入市区道路,但马跑到机动车道上肯定不妥。
老吴在没有任何照明设备的情况下夜间骑行,其行为也明显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所以老吴也应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部分的责任;马匹自身也有一定的价值,摩托车撞击马匹致老吴和马匹受伤遭受损失,摩托车的投保单位即保险公司就此应当作出赔偿。
黄法官的上述观点,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这起交通事故得以妥善调解,即由老吴赔偿摩托车上的郑女士1.7万元;保险公司赔偿老吴3.6万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老吴和保险公司都已履行了各自的赔偿款。(记者 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