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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大劫案”两嫌犯被批捕 还涉一宗抢劫致死案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7 11:52    点击量:562    

  1月25日,广州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引起全国震惊的发生在21年前的“番禺1500万大劫案”犯罪嫌疑人陈恂敏、陈恩年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恂敏、陈恩年,男,均为广东省清远市人。1995年10月到12月期间,陈恂敏、陈恩年与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已处理)等人共同策划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并多次到番禺市桥踩点,拟定了周密的作案计划及逃跑线路。1995年12月22日上午7时许,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持7支“五四”式手枪、炸药、雷管、麻袋等作案工具,在原番禺市农业银行市桥信用合作社北郊储蓄所门口,对一辆粤AR0747号运钞车(车内有现金人民币13216021.94元,港币2103921元,防暴枪10支、“五四”式手枪2支以及各种银行票据、印章等物品一批)实施抢劫,当场用枪打死经济警察一人、打伤一人,随后迅速驾驶该运钞车逃离现场至事先约定的原顺德市伦教镇码头,与在该处接应的陈恂敏、陈恩年及温石其、温玉坤(已处理)等人一起将大部分现款搬上一艘轮船,之后由陈恂敏驾驶运钞车驶离码头,将车丢弃于原顺德市伦教镇霞石工业区,意图制造从陆路逃窜的假象。陈恩年则与其余人员驾船从水路向清远方向逃窜。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即将除陈恂敏、陈恩年之外的其他案犯抓获,并缴回绝大部分赃款赃物。2016年12月25日,在潜逃了21年之后,陈恩年在云南省瑞丽市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随后经侦查,于2017年1月5日在云南省瑞丽市团结建材市场抓获陈恂敏。

  2017年1月6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完善案件的法律程序及各项证据。1月20日,案件正式呈捕后,经办人员克服案卷繁多,原笔录均为手写笔录,笔迹潦草、复印不清等困难,最终提前完成了全案的审查逮捕工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恂敏、陈恩年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另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恂敏、陈恩年还涉嫌参与1991年10月29日的一宗抢劫(致人死亡)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梁文悦 通讯员/崔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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