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5157辆超10年车龄游览车被召回 若复验未过将停牌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3 09:00 点击量:57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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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蝶恋花游览车翻覆第18天,台当局“交通部公路总局”事发后清查游览车评鉴结果,去年被评为“丁等”的21家游览车业者,有12家仍不合格,超过半数,“公路总局”要求一个月内改善,否则最重将停止营业并撤销执照;月底前召回10年以上的5157辆游览车,若复验未过将停牌。
台“公路总局”统计,12家不合格业者有10件书面数据不完整、一件业主未投保劳健保,另一件驾驶员自主健康管理未落实,一个月内若未完成改善将停止部分营业,仍未改善才会撤照。台“立委”赵正宇则批评,岛内游览车评鉴每年编列3000万新台币经费却没强制性,形同虚设。
蝶恋花游览车是1998年初出厂,时间点在车辆型式安全审验制度实施前,车身结构未获认证。
台湾国光客运总经理吴忠锡指出,台湾大客车车身高度规定在2007年才降低至3.5公尺,事故车辆援用旧规3.75公尺,加上无须通过要求R66安全检测,要求车体结构变形量不得侵入乘客安全空间、可做实车翻覆测试或电脑仿真等,所以在超速过弯时会翻车并造成严重伤亡。
台当局“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日要求交通部门针对蝶恋花事件提出检讨报告。召回10年以上车龄游览车后,台当局交通部门下一步也将研拟在不同条件下禁行危险路段。“立委”李鸿钧及赵正宇等人则建议纳入车辆倾斜度测试,未通过者不得行驶500公尺以上山区道路。
“立委”李昆泽也提出,台湾有936辆车出厂时未经过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法规,建议交通部门全面收购。
台“交通部路政司”解释,早期游览车规定空车倾斜度30度不能翻覆,2000年底修正为35度,2007年再修正为实测满载倾斜度28度不能翻覆,交通部门将于3个月内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10年以上老车须以实车倾斜28度标准再召回检验,否则禁驶山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