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166件拆违案件无一落实 法院裁定成一纸空文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11:04 点击量:75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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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浙江全省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也就是常说的“三改一拆”,重点整治违法建筑。
然而,这样的惠民工程却在部分地方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在温州市苍南县望里镇雅儒村,早在2015年1月就由苍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却至今没有拆除,究竟是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
龚象团是苍南县望里镇雅儒村的村民。近几年全省“三改一拆”,他们村的违建拆了不少,但村民吴学源和吴学旋的违法建筑却始终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第一超高,第二超出面积。刚开建的时候就反映了,一直反映,反映到上级,镇,包括上一级,一直对这个违建都不予处理。”
2014年8月,苍南县国土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吴学源和吴学旋的违法建筑进行认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违建房屋534平方米。因两人拒不履行,国土部门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5年1月,苍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苍南县国土局组织实施。但法院的裁定成了一纸空文。
龚象团提出质疑,“我们村里现在其它违章都拆掉了,为什么这个违章一直拆不掉?是不是有某些方面在包庇?是不是关系到某级领导的利益或者村干部包庇?”
对于村民的指责和怀疑,雅儒村书记吴学泳一肚子苦水。他向记者出示了村两委打给苍南县政府的报告,村两委也希望违建能得到及时拆除,“我们村两委这两年为这个事弄得一直很被动,有苦说不出。我们村两委一直在跑。但是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国土处罚出来,法院裁定也出来了,到现在两三年,还是原封不动在那里,也难怪村民投诉。我们也很累。”
法院裁定下达之后,国土部门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呢?苍南县国土局法规科科长李中瑾给出的理由是国土部门力量有限,组织协调难开展。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法院裁定由国土拆违不合适,“当时为什么不去拆?很多很多的原因。因为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所以才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为什么又裁定给国土资源部门?在我们这边叫反委托。这其实也不是很恰当,也不是很合理。”
《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对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有权予以拆除。当记者指出,国土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对违建进行拆除时,李中瑾承认,国土部门有失职,“这个东西我们也不可否认,当时的国土部门发现时,群众有举报,停工通知书你就把它拆掉,今天我们也就不用谈这些事情了。当时抢建部分,苍南国土可以拆。”
奇怪的是,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温州苍南并不少见,从2002年到2016年的十五年时间里,经由当地司法部门裁定给国土部门执行的166件拆违案件,一件都没有得到落实。苍南县国土部门为何对法院的裁定无动于衷?
近年来,各地以拆除违法建筑为重点,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但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2002年到2016年间,经苍南县人民法院裁定给当地国土部门执行的166宗拆违案件,一件也没有得到落实。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认为,苍南县国土局怠于执行法院裁定,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从法律角度讲,国土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裁定,而且也有能力去执行这个裁定,并非没能力。所以这个里面确实存在国土部门行政不作为。”
同时,陈一来律师也指出,法院有义务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通过督促、催告等保证执行到位,“按照现有规定,对于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首先可以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作出处罚通知,比如罚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第二可以提出司法建议书,要求积极履行相应法院赋予的职责。再严厉一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有这样一个罪责。其实法院能做的工作和可以采取的手段也很多,因为毕竟是行政机关,可能不大好意思把脸皮撕破。”
苍南县人民法院又是如何监督的呢?记者找到了法院,对方拒绝作出回应。
目前,属地的望里镇政府已牵头介入违建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