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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次陕西、宁夏婴幼儿乳粉因检出阪崎肠杆菌被通报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0 16:59    点击量:784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李楠) 2月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2015年10月—12月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名单。其中,3批次来自陕西、宁夏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因检出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通报。

  名单显示,3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标注为,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7日生产的规格为900克/罐的金贝美多金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陕西雅泰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9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800克/罐的金装优护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4日生产的规格为900g/听的金装三能婴儿配方乳粉(1段)。

  相关资料显示,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致病菌,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阪崎肠杆菌在婴儿配方乳粉中不得检出。

  名单还显示,3批次由宁夏红果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能全优OPO较大婴儿配方乳粉(2段)检出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养慧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泛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吉林省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检出牛磺酸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据了解,此次抽检274批次样品,共覆盖国内93家在产企业,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3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样品268批次。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药监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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