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发酵 当事人家属发文
发布时间:2016-11-11 15:59
“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再度发酵
曾经轰动一时的上市公司“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近日因当事人的家属李双(化名)在凯迪社区发文,再度引起舆论关注。李双称,根据另外一位涉案当事人家属方女士所掌握的酒店消费记录显示,湖南湘西警方办案时在浙江米兰国际假日酒店的相关费用是由当事方“酒鬼酒”支付。
李双表示,酒店登记和消费记录显示:2014年1月19日,原酒鬼酒专案负责人陈某某湘西公安人员与酒鬼酒财务常某某等共31人,入驻这里办案,累计消费共计76000余元,这些费用由酒鬼酒公司财务买单。
据悉,本次发帖的李双的丈夫陈沛铭是浙江民营企业主,2016年1月一审被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定性为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刑14年。
陈沛铭之所以被卷入“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源于一个招商引资项目。
2013年,陈沛铭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签订“中央红”危楼改造项目的合作协议,为尽快启动该项目,陈沛铭找到寿满江(该案被告人之一)借款,而寿满江则找到了南京金亚樽酒业的法人罗光。
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3年11月,罗光与寿满江等人向酒鬼酒供销公司购买600万元高价酒,并向酒鬼酒支付645万元“贴息款”。作为“条件”,寿满江要求酒鬼酒供销公司在杭州农行华丰路支行存入1亿元,并作出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挂失、不调查、不开通网银和电话银行等“六不承诺”。协议签订后,1亿元通过农行柜面转账到寿满江手中,陈沛铭得到了其中的3900万元,在将其中的大多数钱投入项目之后,又向寿满江归还了1100万元。
2014年1月,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的1亿元资金被全部转走,“涉嫌被盗取”,并向警方报案。
相关案卷表明,“酒鬼酒”得知1亿元资金从银行柜面被转走,先与相关涉案人员商谈还款事项。商谈无果后,酒鬼酒选择报案,并迟延18天发布公告,受到了湖南省证监局的处罚。
2016年1月20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酒鬼酒亿元资金失踪案6名被告人犯有金融凭证诈骗罪。尽管初步定罪,但究竟是资金使用方串通银行的恶意盗取案件,还是酒企与资金使用方达成的灰色借款生意,各方仍旧争议不止,提出上诉。
2016年5月5日,该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法院二审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负责酒鬼酒公关事宜的中粮酒业有限公司公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有关案件司法机关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如有最新进展酒鬼酒会及时发布公告;其它属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工作,请以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我们相信国家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会公正公平的处理好。(记者 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