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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香港基本法具有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和生命力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28 10:24    点击量:866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刘欢 赵博)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27日举行的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具有权威性、全面性、务实性和生命力。香港会继续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方针,用好“一国两制”的双重优势,掌握国家发展机遇,推动自身发展,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订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性法律,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基本法的权威性,还体现在它严谨和细致的起草过程中:历时将近五年,在香港广泛征求意见,吸纳了社会各界别和各阶层的意见。

  他指出,基本法不仅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针以法律形式订明,而且在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以及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各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宪制文件。

  梁振英说,基本法的条文切合落实“一国两制”的实际情况,务实性强。

  他指出,基本法实施二十年来,验证了“一国两制”的可行性和强大生命力。在“一国”下,香港得到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因此相比外国城市,香港有明显的“一国”优势。香港能够乘搭国家发展的快车,也能够积极参与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包括“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比内地城市,香港与国际接轨,有“两制”优势,可以成为连接国内外的“超级联系人”。

  梁振英表示,香港的联系功能已不限于金融、贸易、物流,也在于科技、专业服务、文化、教育、青年交流等方面。香港与内地的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不但能提升两地的整体竞争力,更可向世界提供跨制度区域合作的新经验,为“一国两制”的实践赋予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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