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7 19:09 点击量:81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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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应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教育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外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交费有风险,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教育部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