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4 14:19 点击量:78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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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至2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的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5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46所,其中教学点6所,小学21所,初中10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中学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20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869份,回收有效问卷1866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5个县(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9项重点核查指标,包括校舍建筑面积、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功能室设备装备、学科教学仪器器材配置、计算机生机比、生均图书、专任教师学历高于规定比例、骨干教师比例等。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县(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48至0.548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202-0.327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本区实施办法中共设置20项二级指标。核查结果:5个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7.8-91.6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5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5个县(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提出申报的5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宁、人才强区”战略,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连续8年作为全区10项民生计划和为民办30件实事的主要内容,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政府职责,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在前两年8个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5个县(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成效显著,经验丰富。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行为
宁夏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注重强化政府行为,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科学谋划。各市和5个县(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教育总体规划,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对照国家、自治区的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办法、实施步骤和任务要求,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明确了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二是落实责任。各市和5个县(区)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事事落细、项项落实。党政领导定期听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人大、政协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建议、提案,多次深入基层视察指导工作;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均衡发展分项任务。从上到下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支持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监督。全区各级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每年进行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自治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评估程序和评估体系,进一步强化过程性督导制度和整改复查制度,开展年度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印发整改通知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全区各级政府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断强化经费保障体系,统筹各类项目资金,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近三年,全区公共财政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从78.17亿元增加到93.21亿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从520元、720元增长到 620元、820元。同时,各市、县按照自治区要求,增加本级财政对公用经费的投入,最高达到1100多元。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督查机制,要求5个县(区)对2012年以来“三个增长”缺额资金4.06亿元进行填平补齐。二是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5个县(区)累计投入25.8亿元,组织实施了“校安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全面改薄工程”、“自治区改造农村教学点项目”等一批教育重点工程,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新增校舍45.8万平方米,新增运动场馆面积59.9万平方米;新增教学功能室323个,新增图书188万册,新增计算机21700多台,新增教师周转房367套,建设塑胶运动场103个,配置校车105辆,学校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三是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5县(区)全面推进 “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优质资源“班班通”达到75%以上,教师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达到50%以上,多媒体电子白板班级配置率达到90%以上,实现教师人手一机,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基本覆盖。银川市兴庆区建设教育城域网,为广大教师开展网络教研、网络评课搭建平台。永宁县组织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建成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平安校园管理平台、自动课程录播教室共45个,实现了城乡教育信息资源的交流共享。平罗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坚持“建管用并重”的原则,促进了信息化手段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制定相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
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专门文件,以理顺管理体制为重点,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目标,着力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5个县(区)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和补充机制。自治区探索建立了教师退出机制,对年龄偏大、长期有病且不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由相关部门做好分流工作;一定工作年限的教师可申请提前退休。腾出的编制用于招录年轻教师,补充新鲜血液。检查组所到学校呈现出教师队伍高学历、年轻化的喜人现象。5县(区)坚持“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准入制度,共招聘特岗教师1900多名,落实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116名,并对2030名不适应教育教学的中小学教师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对于新入职的特岗教师,探索实施“先在城区优质学校顶岗实习1-2年再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以确保特岗教师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村学校。
二是完善教师培训机制。5县(区)均建立了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县本级财政投入教师培训经费达到人均1000元左右。认真完成国家、自治区、县三级教师培训任务,并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起以骨干教师为龙头、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培养培训体系。银川市兴庆区在国内师范院校建立了教师培训基地,2014年专门安排270余名农村教师赴北师大、西北师大、南京教科院等培训学习,还安排了52名农村教师到香港进行交流学习。中卫市沙坡头区累计举办各级各类校长、教师培训班77场次,培训校长、教师1.3万人次,培养骨干教师600余名。中宁县组建“名优骨干教师专家指导服务团”,对农村教师进行“一对一”教学培训活动。
三是落实教师交流机制。5县(区)不断完善教师交流机制,积极组织实施轮岗交流、送教送研下乡,实现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银川市兴庆区组织30多名骨干教师服务团,进行为期两年的支援农村学校代培带教活动。支教教师在享受农村教师待遇的基础上,每月再补贴1000-1500元。永宁县制定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三年调配交流校长和教师700多人。中卫市沙坡头区针对个别学校音体美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实行了音体美教师跨城乡、跨学校“走教”制度。
四是不断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平罗县建立了骨干教师津补贴制度,为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骨干教师发放100-1000元不等的津贴,为全县教师定期体检。银川市兴庆区为农村教师租赁通勤车,免费提供一日三餐,每月发放480-550元的津补助。对于下乡骨干教师,另外每月发放600—1500元的带教津贴。
(四)落实关爱体系,保障平等就学
5县(区)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需要特别照顾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保障。银川市兴庆区为随迁子女入学开辟绿色通道,不断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同城同待遇。平罗县建立了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长效机制,并对孤、残儿童少年发放生活补助。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建立健全了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解决留守儿童在亲情关爱、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银川市兴庆区和永宁县本级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为学生提供营养餐。
(五)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各县(区)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引导中小学校抓管理、提质量、办特色、创品牌,促进内涵发展。一是探索实施联盟办学。5县(区)认真落实自治区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形成了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乡镇中心学校与村校联盟、名校托管相对薄弱学校等多种模式,如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组建名校教育集团,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城区优质中小学托管农村薄弱中小学等等。这些做法盘活了优质资源,释放了名校能量,以强带弱,捆绑发展,为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注入全新的办学理念,实现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升。二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5县(区)认真落实自治区推进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规范办学、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教育评价和教师从教等行为,抓管理、提质量、办特色、创品牌,实现内涵发展。永宁县、平罗县全面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挖掘和培育学校发展潜力。中卫市沙坡头区在农村学校探索建立了以“因材施教、学为中心”的小班化教学模式,有效提升了课堂教学效果。同时,5县(区)还为所有的中小学校配置了统一的“校园警务室”、安全人员、电子监控、一键式报警器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三是加强特色校园文化建设。5县(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创建文明校园、书香校园,组建学生艺体社团,丰富“第二课堂”,提升学校文化内涵。银川市兴庆区实施“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步走发展策略,形成了西夏探秘、宁夏花儿、多米诺骨牌等100多项特色项目。中宁县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发掘枸杞之乡特色文化,编写了《综合实践活动》校本教材,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平罗县、永宁县全面开展“三爱”、“中国梦”、“民族团结”、“文明伴我行”、“日行一善”等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价值观教育。中卫市沙坡头区建立23个校外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 部分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
中宁县、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有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银川市兴庆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宁县有部分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永宁县有部分小学操场不规范。全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差异系数过大。少数学校教师周转房面积不足。平罗县有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未实现班班通。中宁县检查组所到教学点,校舍、场地等条件简陋。
(二)大班额问题仍然较多
受检各县均有一些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银川市兴庆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宁县问题相对突出。
(三)教师配备仍存在不足
平罗县城乡骨干教师比例差距较大。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均存在专业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一些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中宁县三个移民项目区教师编制紧缺;县特教学校缺培智专业教师、康复专业教师仍配备不足。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各县(区)应针对本次检查指出的薄弱环节、以及市县自查和自治区督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力度,按照“教育优先投入”的原则,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保障更多的、足够的资金投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同时要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三个增长”。
二是继续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要结合宁夏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和科学规划区域内学校布局。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扎实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坚持“抬高底部”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分阶段、分步骤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硬件配备标准,充分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完善招聘特岗教师、事业单位聘用、安排免费师范生等机制,精准补充,解决教师结构短缺的问题。建设合理的教师队伍梯队,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形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共享模式,使区域内义务学校之间的师资水平更加均衡。同时,健全奖励机制和差别化鼓励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服务偏远、贫困地区。
四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对照自治区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目标任务,今后的工作更加艰巨。各级政府要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要不断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完善已有政策。已达标县(区)要不断完善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未达标县(区)要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早制定工作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日实现规划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