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意见》落地生根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粟周溥 发布时间:2016-03-23 11:47 点击量:64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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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意见》落地生根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笔者以为,要确保《意见》在各地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这一阻碍是必须的。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个别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领导个人政绩、市场各利益主体的利益等各方面的考虑,会忽视大局,打着小算盘,不惜一切代价激烈争夺各种资源,对于作为第一资源的人才来讲,更是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乱给好处、制定土办法等方式达到争夺优秀人才进入本地,限制优秀人才外流的目的。本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各地合法有序竞争人才资源,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引导社会各界尊重人才。但是,地方保护主义所导致的恶性竞争,却严重地阻碍了人才在全国各地的合理流动,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和人们的道德规范,甚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不容忽视。要各地能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就必须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一是要引导各地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事人才工作尤其要有从全国大局出发的意识,坚决将全国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在维护全国利益、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引进优秀人才发展本地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确保通过局部利益、地方利益的发展壮大全国利益,而不是削弱他们。二是要加强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从一定程度上看,之所以有这么多敢于公然或暗地违反中央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是因为他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古语有云:“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这是告诉我们:完善的法治是确保人们遵守规则最有效的办法。所以,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对阳奉阴违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使其在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过程中不敢打折扣是最有效的途径,是最有效的途径。(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人民政府 粟周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