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必须“零容忍”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1 10:52 点击量:52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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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必须“零容忍”
记者从长春市纪委了解到,为保证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并通报6起违反纪律典型案件。(5月9日 新华网)
前不久,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主要目的就是警示在先,为那些企图在换届中有所举动的党员干部打“预防针”。然而偏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党中央再三强调下,依然我行我素,违规违纪,对这样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各级党委必须“零容忍”对待。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大屯村四组组长何鹏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违规推荐没有候选资格的村民代表;长春市高新区拉洛村党支部副书记姚洪阁为让村民于某在村“两委”选举中投他票,送给于某300元;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村委会主任李明亮未被提名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却私自制作换届选举票样,诱使、拉拢村民划票选举其当选……这些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干部,都是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党纪国法,对这样的顶风违纪,就必须坚决地从严惩治,绝不手软。
从过去反腐倡廉的经验来看,每到换届选举的关键时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秩序等,是集中换届期间最容易发生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被名利冲昏了头脑,为了升迁,怀着侥幸心理,不惜铤而走险,触碰换届纪律“高压线”,肆意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对这样的党员干部,就应该依据党纪政纪,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他们从严惩治,这样才能达到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是他们养成敬畏法律、敬畏纪律的好习惯。
古人云:“为政之道,首在用人”。毛泽东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特别是基层干部,他们长期和群众接触,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往往都是通过基层干部的所作所为来进行评价的,因此基层干部事关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决不能让一些理想信念有问题,思想不纯的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当选,这对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可以说是至关重要。
要最大限度遏制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发,各级党委就要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干部“零容忍”,用好纪律这把利剑,对于那些以身试法者,一经查实,无论涉及到谁都应该依法依纪严惩,该处分的就处分,该开除党籍的就坚决开除党籍,该免职的就坚决免职,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营造一个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文/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