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民的许诺一一践行在行动上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金婉秋 发布时间:2016-05-18 10:43 点击量:44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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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对民的许诺一一践行在行动上
不论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还是每年政府报告写的的“承诺书”(如10件民生工程、“三公”经费减少10%等),即是职权需要,对给群众负责,也是给自己定了“军令状”,接受监督,督促实施。跟立“军令状”的决心与姿态相较,群众更关心实际成效。一锤接着一锤敲的实干,正是践行诺言的最好途径。
重承诺轻践诺、屡屡失信于民有莫大关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深化改革的每一个环节中,各级政府惟有主动对接需求、以百姓之心为心,狠抓落实、把好事办好,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赢得支持与信任。这样,“军令状”才会成为凝心聚力的信任状。
抓好落实,是承诺能否兑现的关键。能否抓好落实,则需要一份高度的责任心,一种兢兢业业、负责任的态度,一种对事业的忠诚之心。那怎么样才能抓好落实,使得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效果来?笔者以为,首先相关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公开承诺的目标、时间进度,严格对照执行,绝不打马虎眼,敷衍了事;其次,干部、工作员要沉得下心,对公开承诺事项尤其是一些难点、节点、重点环节,善于钻研分析,千方百计找出攻坚克难的对策,方能言出必行,诺出必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一些地方年初口号喊得山响,擅长推出“10件实事”“8项惠民工程”,到了年底往往只办成五六件,余下的便不了了之;一些领导干部谈论改革时豪情满怀,一旦轮到抓落实,就干打雷不下雨、充满畏难情绪。长此以往,流失的是公信力,消耗的是宝贵的执政资源。
作出承诺,也就是亮出一面镜子,只有对群众进行公开,勇于晾晒,才能更好地接受来自人民的监督。如果将承诺打上“保密”的标签,放到单位档案室保存起来,上级领导检查才拿出来“透透光、亮亮相”,就有违承诺的本意。应主动晒诺,让承诺的内容在媒体上予以公示,自觉做到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勇于晒诺,晒的是承诺,其实晒的是领导干部有没有吃苦在前、攻坚克难、勇挑大梁的勇气;有没有诚信守诺、一诺千金的诚信;有没有直面错误、自我解剖的精神,检验的是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考验的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金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