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须不断提高四种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 粟周溥 发布时间:2016-05-19 12:32 点击量:58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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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须不断提高四种能力
“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是对乡镇工作最真实的写照。乡镇党委政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那么,作为在最基层一线拿“针”的乡镇干部,怎样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更好为民服务呢?笔者以为,不断提高以下四种能力是必须的。
一是提高宣传能力。长期的社会实践证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地区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的最基础保障。所以,乡镇干部不仅要自己全面领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好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锋模范,更要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广大群众能够深刻领悟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是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自觉支持、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广大农村能够得到全面高效的贯彻落实。
二是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是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第一现场,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乡镇干部作为应急处突的一线人员,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在应急处突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提高乡镇干部应急处突能力,是做好应急处突工作的必然要求。面对乡镇工作繁纷复杂,各类矛盾纠纷数不胜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层出不穷的局面,乡镇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应急处突的能力。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尽量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即使其发生了,也要能够以快速的反应,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关键在党员干部。人民日报评论文章《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是关键推动力。乡镇干部是直接面向群众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一言一行皆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尤须谨记习总书记的教诲,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通过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逐步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从而将广大群众的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
四是提高执行力。执行力,就是按时按质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执行力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制定出来后,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达到其既定的目标,让广大群众切实受益,关键在其能否在最基础一线的乡镇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乡镇一级要将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不打折扣的全面贯彻落实,关键就得靠这个团体的每一分子都具备优质高效的执行力。故而,乡镇干部要充分利用当前不断完善服务型政府创建的有力契机,切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办事效能,不断提高自身执行力,按时按质做好各项工作,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带来的实惠。(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 粟周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