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以人民为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 余良 发布时间:2016-06-13 11:30 点击量:49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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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以人民为中心
2016年4月22日,根据党中央的部署,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做合格党员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合格党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所形成的重大创新成果,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首要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我们党民本发展观的精髓,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论纲领和实践遵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赢得人民拥护和爱戴、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所在,是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价值观上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立下“为天下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坚定誓言。在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始终坚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群众立场,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一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全部价值追求。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解决了这些问题,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有正确的“出发点”,才能找到坚实的“落脚点”。从“解决温饱”到“小康水平”,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建设”,从“全面建成”再到“决胜阶段”,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并逐步深化的执政方略和执政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是继承和弘扬党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秉持的首要原则。发展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基调、主旋律,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这就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在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时,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
始终贯穿着人民至上、民生为要价值导向的新发展理念,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指挥棒。崇尚创新深化改革,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注重协调促进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倡导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更加关心的食品安全、空气污染、水源卫生等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问题,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厚植开放壮大发展,以人的开放为要,推动不同文明尊重互鉴,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理解互动;推进共享普惠民生,着力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深熔铸于新发展理念之中,而新发展理念也突出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福祉的执政价值导向,体现了“十三五”时期全民共建小康,共享幸福感、获得感的鲜明特点。
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有浓厚的民生情怀,更要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新的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与人同忧同乐,此爱民之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以民为根本,与民同忧乐,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让“以人民为中心”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才能使这一发展思想能够真正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 余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