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冒领扶贫资金的干部必须一追到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30 21:04 点击量:47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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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冒领扶贫资金的干部必须一追到底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今天下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6月29日 中国网)
审计发现,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29个县的59个单位和28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重复申报、假发票入账等,虚报冒领或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573.13万元;14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违规将6091.35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宾馆改造等非扶贫领域;17个县的25个单位将2194.78万元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和发放福利等;7个单位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取项目推广费等1249.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经费。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取得实效,政府一定的资金扶持必不可少,如果缺少了政府的资金扶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就可能陷入困境,让脱贫攻坚遇到重重阻力。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扶贫资金使用的风清气正,要通过强化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使用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刀刃上,助力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然而让人气愤的是居然有极少数干部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他们要么冒领扶贫资金,要么把扶贫资金挪作它用,甚至将扶贫资金作为单位福利发放,各级党委对这些把手伸向扶贫资金的党员干部,必须从严追责,并且必须一追到底。
笔者认为,对冒领扶贫资金的干部要真正一追到底,就应该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是必须把被冒领、挪用的扶贫资金必须做到“颗粒归仓”,必须一分不少地全部追回来,让它们在精准扶贫上去发挥它们应尽职责;其次是对冒领、挪用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的惩治,对这些干部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该党纪政纪处罚的就党纪政纪处罚,违法的就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让司法机关对他们进行依法严惩;最后是要找到扶贫资金被冒领的制度漏洞,建章立制进行弥补,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都在从严打击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查处的腐败分子都坚持依法严惩,但居然还有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胆大妄为地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各级党委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对查实的事件一追到底,让犯罪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让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扶贫资金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谁要不信邪,去触碰,谁就会被“电倒”。(文/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