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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员主体作用发挥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罗甸县委组织部 韦晓珊    发布时间:2016-07-25 15:42    点击量:527    

  强化党员主体作用发挥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相对于整体的党而言,党员是细胞。广大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只有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才能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切实增强党员的参与意识。充分激发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参与意识,是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的前提和基础。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党是全体党员的党,每一个党员都有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和义务。从自我做起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发展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

  健全经常性的党内生活。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培训、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内文件等基本权利,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的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时代感和吸引力。着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动员每一名党员都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适当方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观念。

  构建顺畅的党内信息沟通机制。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充分了解及意愿的有效表达,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前提。要依据党章及有关法律,建立完善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疏通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确保党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方法简便实用,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建立完善的党内信息收集反馈机制,构建党员与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普通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沟通交流的多样化的制度平台,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真实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

  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监督。监督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没有监督实现不了真正的参与。要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正常过好“双重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受理党员的信访举报,做到不拖、不压、不瞒,发现问题及时公正地处理。党报党刊应开辟专栏,及时反映党代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意见建议,使之成为党员监督党内事务的重要阵地。

  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活力,涉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要坚持从基层党组织做起,由下至上循序渐进地发展,持之以恒累积创新,使广大党员在参与基层党组织党内事务实践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不断拓宽、程序更加务实、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愈发灵活,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贵州省罗甸县委组织部 韦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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