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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 防止“带病提拔”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天柱县社学街道办:张哲    发布时间:2016-08-30 13:05    点击量:713    

  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 防止“带病提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人才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选拔任用干部更是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坚决挡住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一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

  二要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坚持 “凡提必审”。 对拟提拔对象的干部档案信息,必须进行专项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不放过任何疑点。凡重要信息不准确、不一致或有涂改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干部任选程序。经查确属档案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严肃追究参与造假者的责任。

  三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倒查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巡视督查力度,特别是要结合市县乡换届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充实巡视力量、加快巡视节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严监管,减少“病源”。 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要提拔正真有能力有担当、愿意干事、干净做人的干部。

  贵州省天柱县社学街道办: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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