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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凡四必”是重要法宝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 余良    发布时间:2016-09-01 17:53    点击量:603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凡四必”是重要法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四凡四必”上升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重拳整治“带病提拔”的坚定决心。 “四凡四必”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重要法宝。

  “四凡四必”审核措施,是识别干部的“透视机”和“诊断器”。坚持“四凡四必”,是为了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坚持“四凡四必”,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摆样子。审查干部档案,重点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看是否有造假情况、其成长经历中是否有违规情形等;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要按照动议即核、该核早核的要求,尽可能将征求意见时间提前,以保证对人选有充足时间进行甄别;核查信访举报,重点看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对疑点要主动核实,快查快结,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要把审核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都要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作者单位: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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