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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四必”将防止“带病提拔”上升又一高度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立新镇 尹先富    发布时间:2016-09-03 16:54    点击量:569    

  “四凡四必”将防止“带病提拔”上升又一高度

  如何治理干部“带病提拔”这一顽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人民网 9月1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其中提出的“四凡四必”审核措施,将“防止带病提拔”上升又一高度。

  坚持“四凡四必”,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摆样子。防止“带病提拔”,首先要认证贯彻落实“凡提必审”,即从源头上对备选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其次是“凡提必核”,即认真调查核实人选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查阅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入考察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凡提必审”落到实处。

  “四凡四必”对防止“带病提拔”起到了全面把关的作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抓手,这一制度设计环环相扣,可操作性强,把关内容全面,能有效地将‘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坚持“四凡四必”并让其常态化运行,有力的杜绝“带病提拔”源头的滋生,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立新镇 尹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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