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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违规办宴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8 13:26    点击量:581    

  纠正违规办宴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近日,湖北省纪委官网发布“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第45期。本期讲述,8月11日,鄂东某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直某单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尹某某在酒店大肆操办生日宴。工作人员当即现场取证并对尹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对违规操办生日宴的行为予以纠正。当晚,尹某某明知故犯,再次摆酒席6桌,邀请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参加。(9月13日  中国青年网)

  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着力解决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正之风、制止奢侈浪费,促进廉洁从政,树立文明新风。党和国家不知下发过多少“不准”,制定过多少“严禁”,却收效甚微,禁而不止。

  不得不说,湖北的这位副局长很任性,居然在中午被抓现行“吃”了纪委批评教育,不但不思悔改、不收敛、不收手,反而晚上顶风违纪再次摆酒席6桌,邀请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参加,我们不得不说,这位副局长大人是“任性到底”,还是“傻瓜到底”?

  党纪权威不容挑战。我们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目的是为这些行为拉起警界线,通上高压电,成为不能触碰的红线。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严重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个官员居然无视纪律到如此地步,视党纪党规、纪委的批评教育为稻草人,就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对法规的漠视,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红脸出汗的红脸出汗,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特别是要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绝不手软。对于这种违反规定教而不改的领导干部,应当一律予以免职,必须用好“零容忍”这个抓手。

  纪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和人民的监督“探头”更是无处不在,治理四风绝不会“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中央强调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品和礼金,这是不能踩的红线。说到做到、言出纪随。在这样的氛围下,任何党员干部触碰“底线”,违反纪律,都将付出代价。

  笔者认为,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痛彻心扉。试想,还有谁想糊涂,还有谁敢任性,还有谁想往枪口上撞?对于这种教而不改的领导干部不能采取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要痛下杀手一律免职,形成违规从严从重从快的高压态势,对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产生强烈的震慑,对在违规边缘徘徊的干部也中一种告诫!(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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