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舍不得放手的钱财其实是“烫手山芋”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0 16:03 点击量:82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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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舍不得放手的钱财其实是“烫手山芋”
2015年9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1月10日 中国网)
2011年,姜一怀在任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期间,与城区开发投资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立泽一起,利用虚报工程量骗取财政资金10万元;利用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款审批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3万元。落马后,姜一怀反思说,自己也恐惧过,可是面对轻而易举到手的钱财,不舍得放手,总是自欺欺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古语,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耳熟能详。这句话是否正确暂且不起评价,但不少官员以此作为自己贪腐的理由,作为自己不择手段收受贿赂的借口,确实让他们为此吃尽了苦头。相信姜一怀看到轻易而举就到手的钱财,也许就是用这句话来自我安慰的。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其实,现实生活中有这样想法的官员还有很多。想一想,凭借手中的权力,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就可以得到老百姓一辈子,甚至几辈子,几十辈子才能挣得的钱财,就可以让自己和家人一生再也不用为衣食住行等费心了,想一想哪一个官员不会心动。只不过有的官员明白,这是不义之财,虽然得来轻松,但到头来,就可能成为“烫手山芋”,让自己吃尽苦头。
湖南省醴陵市委原书记蒋永清曾经有一段发人深省的忏悔,他说,作为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正常待遇和收入完全可以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自己只能住一房”,收受的大量字画、花瓶、烟酒、金银贵重物品堆放在画室、会所、酒行,这些身外之物再多,也只不过是罪恶的化身、犯罪的证据。平时,费尽心机得来的不义之财,谁知道其唯一的用途居然是自己犯罪的证据,是法官量刑的依据,这是官员当初受贿打死也不会相信的事实。
既得小学课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一只小鱼问大鱼说,妈妈,我的朋友告诉我,钓钩上的东西是最美的,可就是有一点儿危险。要怎样才能尝到这种美味而又保证安全呢?大鱼妈妈回答说,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绝对不去吃它。鱼都知道,天上掉下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是“烫手山芋”。难道一个个领导干部不清楚吗?如果谁还认为钱财轻易而举就可得到,就舍不得放手,那确实是咎由自取。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