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县一快艇翻沉10人被救起4人失踪 船主已被刑拘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31 09:27 点击量:555 大
中
小
7月29日17时40分,巫山县一自用小快艇行驶至巫山县大宁河与长江交汇处水域翻沉,造成船主及13名乘客共14人落水,救起10人。截至昨天(30日)下午五点记者发稿时,对4名下落不明乘客的搜救仍在继续进行。
事发后,巫山县委书记李春奎、县长曹邦兴等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搜救,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现场救援指挥部,全力以赴搜救落水人员。此外,重庆海事局派遣“海巡12143”“海巡12518”艇,协同公安、社会船舶开展搜救工作。截至当晚22时,成功救起10人。其中1人送往县人民医院观察,经全面检查后已于30日上午出院。
昨天下午,巫山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经向船主、获救乘客及家属反复核实,截至30日上午,下落不明乘客增至4名,搜救仍在紧张进行中。”失踪人员中,有巫山县大昌镇3人(含一对母子)、四川省仁寿县1人(到巫山看望女友)。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3个善后工作组,一对一联系3个家庭的家属,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经查,船主胡万宝(系该船驾驶员),50岁,巫山县大昌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截至发稿前,重庆海事局协调展宏图打捞公司打捞船从宜昌、5名潜水员从重庆分别赶到现场参加搜救。同时,联系长江下游巴东海事部门及过往水域船舶,请求配合搜救,扩大搜救范围。
巫山县委县政府要求,一是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二是做好搜救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三是对事故举一反三,开展水陆交通隐患排查工作,对所有非法营运车辆船舶全部停运整顿。四是对事故原因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加快明确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