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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滕佳材:12部配套制度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6 12:29    点击量:500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李楠) 9月26日,“传播法治理念  倡行共治共享——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举办。国家食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法实施宣贯只迈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长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

  据了解,从今年12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ABCD四个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通过新法的贯彻实施,实行食品流通和餐饮两个许可“二证合一”,积极推动了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据测算,仅“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一项中,换证审查就可减除企业负担4.39亿余元,在全国大约可以减少300万个左右的许可证发放量。按照新法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高风险品种实施飞行检查、体系性检查,并探索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据了解,新法实施一年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新法实施宣贯,基本建立与新法相配套的新的法规制度体系,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等12部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规章制度。   

  滕佳材表示,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全面把握新法原则和理念,把法律每一项规定落实到监管执法之中,会用法、用好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属地管理法定职责,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公众要依法维权参与治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宣传要弘扬正能量,报道要真实、公正,避免夸大、虚构、渲染。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要人人关心、共同治理,最终实现人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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