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游轮失火事件已过2年 数百游客未拿到赔偿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4 11:04 点击量:138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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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轮失火损毁严重 资料图片
潘老与旅行社签订的赔偿协议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摄
原标题:长江游轮失火,数百游客损失严重
两年多过去了,说好的理赔还没兑现
日前,南京多名老人向现代快报96060热线反映,2013年4月份,他们曾参加一南京至重庆的长江游轮旅 行,游船在武汉水域发生火灾,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大家的行李大多被烧毁。事发后,旅行社曾表示,保险理赔会在25个工作日内兑现。但两年半过去 了,300多名老年游客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更糟的是,组织旅行团的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南京分公司的人也找不到了,电话也联系不上。实习生 顾俊杰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长江游出意外 游轮停靠武汉时突发火灾
潘应祥今年78岁,老伴秦榴英72岁,两人参加了当时的长江游。据秦老介绍,他们是在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南京分公司报的名,后来了解到,南京有40多人参加,其他游客来自北京、浙江、上海等地,一共有378名游客。两人团费是5800多元。
2013年4月20日下午1点游轮“长江观光7号”就要停靠武汉,大家准备上岸参观,此时游轮却意外发生火灾。所幸当地海事等部门及时营救,到下午3点大火被扑灭,所有人都安全获救。
据了解,当时游轮上共有415人,其中“夕阳红”游客378人,组团社是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及其分公司。虽然无人员伤亡,但绝大多数人的行李物品都没来得及拿出而化为灰烬。当晚,所有游客都被安置在了旅馆,并被要求填写损失清单。
潘应祥老人说,他们带了相机、望远镜等,还有衣物及部分现金,都在火灾中烧掉了。损失超过一万元。
这艘船上南京游客有40多人。记者联系到了四五位老人,损失少的是几千元,多的上万元。
据 游客们称,当时旅行社方面一直安慰他们,称在保险公司全部投保了,损失很快就能得到理赔,最终还给了每人一份协议,上面由船务公司——重庆渝鸿船务公司和 上海协和旅行社的人员签字的这份协议承诺,旅客行李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如果还有损失差额,旅行社和船务公司酌情给予补偿。
游客很无奈 回家后,理赔却“遥遥无期”
在武汉休整后,游客们得到承诺后各自返回,旅行团费也予以退还。但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一回去,两年半时间过去了,到现在理赔一分钱都没拿到。
潘应祥说,起初他们在武汉商量时,也担心人散了以后事情不好办,大家准备留在武汉,但宾馆被强制退房,加上船运公司方面也称,光他们这一块,保险公司就可以赔偿70%的损失,包括船上游客物品也在理赔范围,而且旅行社也称在江苏省旅游局还有保证金,所以大家才回家的。
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南京分公司位于珠江路新世界中心,此后南京的老人们也多次去找过,但公司方面却抛出一个说法,称正在打官司。
2013年底,南京的游客都被叫到公司,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据张洪芳老人称,公司说是要替大家统一打官司,起诉地在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在出示给大家的空白起诉状上,可以看到第一被告就是协和旅行社,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分别是人保上海分公司和船务公司。
记者调查时
旅行社南京分公司已人去楼空
12 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珠江路新世界中心A座4325室,这里就是上海协和国旅南京分公司,但记者看到大门紧闭,敲门没人应答。据附近其他单位的人称,这家 公司至少有一两个月都没有看到人来上班了。据悉,上海协和国旅南京分公司正是今年失事的“东方之星”中南京旅客的组织方。
记者随后拨打了上海协和创始人陶某的手机,但电话通了没人接听。记者接着拨打了该公司一位赵女士的电话,她承认,自己当初是赶到武汉处理此事的,不过这件事后来不是她直接处理的,所以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不过她表示,事情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不满意,“听说他们已经告了保险公司”。“可老人们表示根本不清楚官司的情况。”对于记者的疑问,赵女士表示,具体还要问他们公司直接负责的人。
潘应祥老人告诉快报记者,他们的确找过闸北区法院,法院表示需要案号才能查询官司是否存在,他们又问旅行社的律师,但对方称,不知道什么案号。
保险公估公司
早就可以理赔,但旅行社一直不签字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某保险公估公司武汉分公司的王女士,该公司当时接受人保上海分公司委托,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长江观光7号游轮游客财产损失评估。
据王女士称,这件事他们接到了很多老年人的电话,但他们已经做了应该做的。事实上按照当初保单的约定,对游客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是不理赔的,但最多的赔付金额也有上万的。不过在理赔计划出来后,协和国旅一直不签字认可。
“他们认为理赔额太低,据说他们还在找船务公司索赔,因为失火好像跟线路有关。”王女士说,对于协和国旅的行为,他们不好评论。但他们在事故后不久就预支了一部分赔偿款,这笔钱到底被协和国旅用到哪儿去了,他们也搞不清楚。
王 女士认为,这种团体的旅游意外险,是旅行社和保险公司签的保单,落款是旅行社,只不过对方提供了一份游客的名单。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是旅行社,但投保的对 象是游客。王女士觉得,应该是游客找旅行社索赔,而旅行社才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旅行社不应该因为跟保险公司意见不一致,就拖延对游客的赔偿。最后王女士 说,老人确实不容易,旅行社方面应该积极面对,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