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多项社保政策将进入落地,职工能享哪些实惠?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4 18:03 点击量:437 大
中
小
养老金待遇实现“十三连涨”,生育、医疗保险试点合并,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今年下半年,诸多社会保险政策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而随着这些社保“小目标”的一一实现,广大职工将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养老金上调,预计9月发放到位
社保卡102项功能年底全部开通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1月1日起,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那么,此次上调的养老金何时能放进职工口袋呢?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各地养老金上调工作已逐步落地。上海等地的养老金调整已经到位,北京也将在7月底前调整到位。对于全国上调养老金的具体期限,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此前表示,全国预计可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作为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凭证的社保卡,具有身份证明、信息记录、金融支付等功能。随着我国第10亿张社会保障卡的发出,截至目前,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覆盖全国超过72%的人口。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底全部开通102项功能,基本实现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域的“一卡通用”。
今年一些地方还将试点第三代社保卡,增加“一晃而过”的非接触功能,应用场景更加广泛。
跨省异地就医不再 “跑腿” “垫资”
生育险并入医保待遇或将提高
日前,人社部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决战3个月,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截至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那么,解决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具体是怎样的?
据悉,解决这一问题共分三步走:一是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三是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其中,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于2016年实现,按照计划,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转诊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将在今年内实现。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合肥等12个城市于6月试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6月2日,全国首张“两险合并”社保费缴费凭证已在合肥开出。
人社部表示,合并实施后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随着基金共济能力提高,还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待遇。
此前,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分析称,一些地方的医保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可能会提高。
失业保险补贴职工技能提升
公积金异地转接无需 “两头跑”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带来利好消息。
根据《通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据测算,全国每年将有200万左右企业职工受益。
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据悉,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60个城市首批接入平台。
目前,住建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6月底前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记者 王维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