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高管天价离婚另有玄机?投资者担忧“假离婚真套现”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2 10:26 点击量:45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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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证监会于5月底颁布减持新规,各种花样减持便成为市场热点;最热的则是6月份两起上市高管离婚案,前后相距不过一周,市场认为这有可能成为规避减持新规的最新套路。回望今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已经出现了5则因高管离婚而进行股权切割的公告。
最近一起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是华测检测董事长万峰付3.7亿“分手费”,前妻于翠萍成了第三大股东。
高管前妻减持不需公告
市场最为关注的是,华测检测董事长前妻所分割的7800万股,第一是持股不足5%以上。第二是其中1800万股不属于高管减持股,可以随时减持。第三即便是限售股,锁定期一到,需要减持时也不需要公告。
6月28日下午,华测检测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原本持有公司11.87%股本的董事长万峰因离婚财产分割,向前妻于翠萍分割7800万股,占公司股本4.66%。分割后万峰持有公司7.22%股本,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测检测当天收报4.7元/股,按照该收盘价,董事长万峰支付的“分手费”约为3.67亿元。这则公告还提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控人生变,实控人万里鹏与万峰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2%,二人仍为控股股东、实控人。
由于万峰持有的华测检测股票部分为限售股,限售期内,于翠萍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万峰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公告还提到,在锁定期内,于翠萍承诺通过离婚所获得的股票,在万峰任职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余额的25%,且上述股票对应的表决权由万峰代为行使。如万峰离职,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18个月内转让金额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50%。
因为于翠萍之前并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当被问到“于翠萍女士是否就股票限售期后手中股票的处理意向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时,华测检测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离婚卖股就为减持?
华测检测的高管离婚案,被市场认为是有可能花样减持的最新案例;与华测检测的高管离婚案比较,赢时胜的高管离婚案则吸引了更多的眼球。
6月22日,赢时胜晚间公告,董事鄢建兵(持有公司8.10%的股份)与黄熠因离婚财产分割,于6月22日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鄢建兵将27836150股(占总股本的3.75%)公司股份过户给黄熠。权益变动后,鄢建兵持有公司股份32336150股,占总股本的4.3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按最新收盘价计算,上述过户股份价值约3.38亿。鄢建兵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无增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六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赢时胜股份,六个月后不排除有减持持有的赢时胜股份的可能性。
市场立刻联想到赢时胜今年初的巨额减持计划,此后一直围绕着减持“大做文章”。
今年一月份,赢时胜推出被市场认为“性感”的高送转计划,每10股送30股!同时推出一个“美丽”的业绩预增公告: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亿到1.3亿,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到123%。同时伴随着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巨额减持,公司实控人唐球、鄢建红及董事鄢建兵等6名高管,将减持股票从153万股到575万股不等。投资者以脚投票,连续两个交易日,赢时胜的股价非但没有暴涨,反而下挫近20%。之后监管层对高送转现象从严监管,公司包括高送转提议人及多名拟减持董监高终止了此前的减持计划,同时承诺未来六个月 (即至今年10月10日)不减持。在监管层痛批 “忽悠式高送转”后,4月份,赢时胜高送转调整至“10转15派3元”,同时提议人及董监高承诺未来六个月(即至今年10月10日)不减持。原本鄢建兵持有赢时胜8.1%股份,本应遵守5月底出台的减持新规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约束,如今分割股份之后,双方持股均低于5%,无须再受到相关约束,尤其是集中竞价减持不再需要提前披露。
两则上市公司高管离婚的公告一出现,立刻引发市场热议,由于股权转让之后,双方持股均在5%以下,而且正好在减持新规实施后进行,“瓜田李下”之嫌更引起投资者警惕。
离婚已成减持最新套路
市场主流观点认为,为了规避政府限购政策,部分城市房产市场一度出现离婚潮。如今,为了规避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董事也玩起了离婚的套路。
赢时胜股东董事鄢建兵的做法,频频受到投资者指责。市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后,鄢建兵所持有的4.35%的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也就是说,鄢建兵在财产分割中,将其持有的所有流通股让给了前妻黄熠。由于鄢建兵仍然是赢时胜董事,同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夫妇为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鄢建兵自身减持行为仍受到减持新规限制。对于其前妻黄熠就另当别论了,转让完成后,黄熠既不是董事,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并且鄢建兵将流通股全部转让给前妻,因而市场猜测黄熠减持或许不受新规影响。
根据赢时胜后来的公告显示,黄熠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故黄熠为特定股东。市场认为,事实上,如果黄熠被认定为特定股东,也只需部分遵守减持新规。减持新规中表示,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另外,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也需要及时公告。上述条文并未规定特定股东需要遵守,黄熠并非大股东,也不属于董监高,因而不需要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有投资者为此在深交所互动易中建议,“鉴于投资者对‘假离婚真套现’的普遍担忧,建议尽管离婚后双方持股不足5%,但仍应视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对双方进行约束,其中包括锁定期不减持、减持前出公告等,这对投资者和公司都是有利的。”
投资者担心假离婚真套现
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A股上市公司已经出现5则因高管离婚而进行股权切割的公告了,此前一心堂、梦洁股份涉及的股份价值均在10亿以上。
一心堂2017年1月3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阮鸿献、刘琼二人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公告称,两人将按照婚姻关系解除前各自持股比例进行股权分割,二人各持有一心堂17568万股、9564.8万股股票,分别持股33.75%、18.37%。按照当时价格估算,该部分股权市值约57亿元,阮鸿献、刘琼分获37亿元和20亿元股份。
梦洁股份2017年1月25日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姜天武与伍静女士签署离婚协议,姜天武应将1.27亿股公司股票分割至伍静名下,当时上述股份市值约10.24亿元。金科股份2017年3月31日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和陶虹遐女士已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陶虹遐女士同意成为黄红云的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最怕假离婚真套现。分析人士认为,就A股公司老总或者股东的离婚案而言,因其持股市值相对巨大,当事人一般在财产以及股份分割上有相关协议,除非上市公司有巨大的财务黑洞或经营隐患,一般另一方也不会疯狂抛售股份,因为股价暴跌其实损失的也是自己。从历史经验看,除吸引大众眼球外,爆出“昂贵离婚”的上市公司一般在股价上波动并不大。
业内人士分析,“婚变”无论对上市公司还是对高管来说,都很难称得上是好事。其中,最容易引起投资者强烈反弹的是上市公司“假离婚真套现”嫌疑,即通过离婚的方式划分出部分股权。
证监会于5月底颁布减持新规,各种花样减持便源源不断,上市公司高管离婚,已频频被指为花样减持的最新套路了。
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