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没挪窝7小时“吃”两张罚单 交警:已撤销二次处罚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2 10:59 点击量:74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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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车没挪窝 7小时“吃”两张罚单
“一天内,在同一地点,而且没挪车,被贴了两张罚单合理合法吗?”近日,北京市民王先生在通州区台湖镇次渠大街附近停车,被贴了罚单,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在7个多小时时间内,交通协管员先后给他开出了两张罚单。王先生将自己的遭遇投诉给了北京青年报,他对这样的处罚表示“不接受”。
司机:同一违章“吃”两张罚单
早7时许,王先生开车去上班时,因着急就把车停在次渠大街绿化带旁边。这个地方经常有人停放车辆,当天有三四十辆车都停在这里。下午5时许,王先生下班取车时,发现驾驶室的玻璃上贴着两张罚单,“两张都是违停,而且是同一个人贴的,两张叠加贴在一起,他都没看见吗?”
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的两张“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两张告知单显示的违法停车时间,分别为当日8时01分和15时18分,相隔7个多小时,两张告知单上违法停车地点与所违反的条款均相同,开具两张罚单的交通协管员也系同一人。
事发后的第三天上午,王先生在互联网查询违章记录时却发现,原本两次违法停车地点都在“台湖镇次渠大街”的罚单,其中一个地点变成了马驹桥镇。对此,王先生一头雾水:“我那天根本就没去过马驹桥啊!”
交警:安排专人调查 已撤销二次处罚
“我确实违停了,接受处罚,但同一天开两张罚单给我,我不接受。”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对处罚一次表示认可,但对此事的做法非常不理解,“同一天,贴在同一个位置,而且还是同一个人,这不得不让我质疑交警部门的工作。”
事发后的第二天下午,记者致电通州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执法站,工作人员表示,在确认未移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议,只处罚一次。
而对于王先生在互联网查询违章显示“台湖变成马驹桥”,通州交警部门称,出现上述情况,应该是在录入的时候出现了工作失误。
目前,通州交警部门已经与当事司机取得联系,明确表示不用进行行政复议,为他撤销重复的处罚。近日,司机王先生再次查询违章记录时,发现其中一次违章已经被撤销,他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事亦引起通州交通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调查,查明出现工作失误的具体环节。
律师:车在原地未动 不能二次处罚
记者查询相关条文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中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含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就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卓晖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如果驾驶员的车停在原地一直未动,是不能贴两张违停罚单的;如果车辆移动后回到原处再次违停,则不属于同一违法行为,是可以贴两张违停罚单的。行政处罚的行为是由交警部门进行的,如果认定车辆有挪动,到底车有没有移动,应由交警部门承担举证责任。(记者 张一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