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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数小时不飞 女乘客中暑 深航回应招网友、专家“怒怼”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6 13:37    点击量:454    

  登机数小时不飞,女乘客中暑

  深航“热晕门”招来网友、专家“怒怼”

  飞机空调真不给力?让晕倒乘客签“免责协议”有理?专业人士这样解释


  据悉,当事深航航班是这种A320机型。 资料图片

  当事航班机舱内,有乘客已经热得赤膊。 乘客视频截图

  “延误4小时,深航一航班空调不开乘客晕倒”的视频,这几天在网上热传。爆料者称,8月1日,大连飞往深圳的ZH9632次航班,在乘客登机后数小时未起飞,一名女乘客在机舱内因中暑晕倒,机场地面救护人员上飞机进行救治,救治后,机组人员要求晕倒女乘客签署免责协议才能起飞。事件爆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航空公司为何不开空调,并让乘客签署“免责协议”。航空公司也对网友的质疑进行了正面回应。而航空公司回应后,却又迎来一波包括圈内人士的“怒怼”……

  A

  情景再现

  登机后“板等”数小时,乘客热得中暑晕倒

  8月1日,大连飞往深圳并经停扬州的ZH9632次航班原定于8月1日15时10分从大连起飞,但乘客在16时许登机后航班仍在“排队”。“不停有人问乘务员,能不能开下空调,真的很热。但乘务人员说已经开了。”机上一位乘客表示,也许是空间密闭,大家在上面坐了几个小时,内心也比较焦急,有一名乘客晕倒了。

  记者也看到,视频发布者表示,“在机舱内乘客多次要求开空调,空乘人员总是找借口不开,导致一名女乘客中暑晕倒,地面医护人员登机进行紧急抢救。”此外,“在救治过后,乘务人员要求中暑晕倒的女乘客签署免责协议才给起飞,解释说是深航领导的决定”。

  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医务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8月1日18时40分左右,一名女乘客胸闷乏力、中暑晕倒,机场救护人员上机紧急救治后,乘客继续旅程。

  B

  两大焦点

  空调开没开?为什么要签“免责协议”?

  紫牛新闻记者选取了“乘客深航机舱中暑事件”最热门的三条微博下点赞量最高的前十条评论,统计发现,网民舆论对该事件持负面态度较多。60%以上的意见集中在深航服务,质疑其连空调都舍不得开;30%的质疑在深航要求中暑的女乘客签署免责协议才允许其继续行程。

  记者发现,网友回复中有人认为,开空调会多烧油,航油量是根据飞行距离计算的,地面烧多了飞行可能会造成燃油不足,影响飞行安全。但这个解释立即被“怼”。“这种延误不是个例,大部分乘客碰上延误还是能谅解的,但是这么热的天,机舱里又闷,你不把天热带来的这些问题考虑进去你开什么航空公司?”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航班延误时,旅客在机舱内等待不能超过3个小时,超过了航空公司就是违规。”多数网友认为,不论是燃油还是其他技术原因,都不应该让乘客在三伏天的密闭机舱里闷上四个小时,而无论是事前准备还是事后的处理方式,航空公司都难辞其咎。

  C

  深航解释

  在地面飞机空调不给力,旅客签的是“告知书”

  深航相关负责人岳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当天大连机场的空调车有限,无法供给所有等待的飞机。事发航班在没有空调车供给空调的情况下,只能靠飞机的辅助动力装置APU提供空调。而在地面上,APU所提供的空调冷气有限,因此,旅客会感觉到闷热。

  岳先生进一步解释说,机上坐满旅客时,机坪温度达到60摄氏度,那么只开启APU,机舱内温度只能控制在30℃。

  而对于“免责协议”,岳先生说,当时机组判断该乘客已经不适合继续旅程了,便劝说其下飞机结束行程,但旅客执意要飞,航空公司便给旅客签了一份“旅客告知书”。“旅客告知书”只是告知旅客在行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签订告知书的旅客,一般是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聋人、盲人、部分残疾人、犯人、精神病患者,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或不符合深航乘机条件却强烈要求乘机的旅客,一般在乘机前,签订告知书,告知乘机风险。中暑旅客属于‘不符合深航乘机条件却强烈要求乘机’一项。”岳先生说,签订告知书后,一旦乘机人出现问题,航空公司可能会减轻责任。

  此外,对于网上“旅客在机舱超过3个小时”的说法,岳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旅客在客舱等了两个多小时,后来由于有旅客中暑,医务人员上机救治等,才使得飞机等待时间超过三个小时。而由于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然而,小伙伴们并不“买账”

  “航空公司首先要问问自身,服务做得够不够,在空调不给力、空调车调配不过来的情况下,能不能给旅客多加点水、能不能多联系几趟地面空调?”“把锅甩给飞机就没意思了,飞机还不是深航自己的吗?”“告知书应该是无效的,从合同法的角度说,是不支持的。”……在网上,不少“大V”又掀起了一波“质疑浪潮”。

  核心问题,请专家谈谈

  资深机长:飞机在地面APU装置可供足够动力

  飞行圈资深机长陈建国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飞机在地面的空调提供方式主要有三种,一个是飞机自身的APU(辅助动力装置),类似一个小型的发动机,在地面可以提供电力和空调;二是可以使用地面的空调车;三是和廊桥固定的空调设备,都把冷空气直接送到客舱和驾驶舱。

  “APU制冷固然没有发动机和地面空调效果好,但是制冷和提供电力是足够的!”陈建国表示,如果说APU制冷效果有限,可能是它故障了,或者这台空调制冷效果不好,也可能是维修不力。“有网友说是飞行员不开空调,其实飞行员在驾驶室,设备发热部件更多,再加上窗户直晒,比客舱可热多了。”陈建国说。

  据了解,深航该航班为10.3年机龄的A320客机,此前制冷效果不足致使旅客中暑的情况并不多见。

  另外,针对不少网友“我在空中飞的时候,冷得要问机组要毯子,怎么在地上空调就不行了”的问题,陈建国解释说,飞机的空调系统是由飞机发动机带动的,但飞机在地面等待时发动机几乎不能带动制冷,这时一般都由APU提供供电、供气。在空中,外界零下几十摄氏度,空调使用发动机引气或者新飞机比如787直接使用外界空气,制冷不是问题。

  律师说法:航空公司的“告知书”是无效合同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

  周律师认为,首先告知书必须在乘客乘坐飞机前签订,告知旅客可能发生的风险,降低自身责任。但当时深航发生长时间延误,已经处于违约状态,还要求本就处于弱势的乘客签订《告知书》,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要求。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其次深航作为强势一方,在旅客没法对自己身体是否适航做出评估的情况下,签订《告知书》,从“显失公平”的角度来说,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延伸话题

  如此延误,乘客会得到赔偿吗?

  此外,正处于夏季航班延误高发期,不少网友比较关心“在客舱内等待超过3小时”的赔偿问题。记者了解到,尽管民航法规定乘客在机舱不能超过三小时,但超过了怎么罚、是否对乘客进行补偿,条款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实习生 阮婷 紫牛新闻记者 徐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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