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等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8 14:33 点击量:75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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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等领导同志,7日分别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到代表团参加审议的领导同志有:王晨、刘鹤、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勇、周强、曹建明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修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王晨同志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拥护对宪法部分内容所作的修改。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修改,实质是使国家主席任期同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任期的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这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是由我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定国情所决定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春兰在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修改宪法崇高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党中央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国家根本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修改关于国家主席任期的规定,实现党、国家、军队领导体制的高度一致,有利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宪法中突出强调、明确规定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更加充分体现宪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必将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说,这次宪法修改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新要求,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这次宪法修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写入根本大法,修改充实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参加天津代表团审议时说,我完全赞成和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此次宪法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对国家主席任职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由宪法予以确认,成为宪法规定,符合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对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迈上新台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旗帜鲜明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等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中央纪委和即将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修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等内容,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强烈心声,必将为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新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有关规定,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体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彰显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原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春华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完全赞成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对国家主席任期作新的规定,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及对宪法作出的其他修改。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不懈奋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带头加强宪法学习,带头尊崇宪法,切实把宪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适应时代要求,顺应党心民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等,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等内容载入国家根本法,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将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确立思想旗帜、提供根本保证、完善制度安排。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修改宪法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又一里程碑。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于保证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国家主席任职作出新规定,有利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证。我们将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和监督。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使命,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这次对宪法进行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修改的每一条内容都体现了十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精髓要义,都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遵循。修改后的宪法,一定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和说明。这次修宪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特别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必将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总纲》,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和其他修改内容,都很有必要。我们要带头增加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科学理论至关重要。理论的光明照耀着道路的宽广,理论的伟大成就着事业的辉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宪法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修改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权威,切实把绝对忠诚、维护核心体现在宪法修改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参加政协界别联组会上有关“新型政党制度”重要论述和民革中央参与修宪内容建议协商有关情况发言说,修改宪法是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2017年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专门就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修正案草案内容体现了新时代的现实需要和决策的科学民主精神。我们要充分理解和认识这次修宪深远的时代和历史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投下自己庄严一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参加宁夏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和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高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全方位落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
国务委员王勇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说,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从国家根本法层面进一步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反映了历史之必然、时代之所需、全党之共识、民心之所向,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必须全面准确领会和贯彻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衷心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等,适应时代需要,符合我国国情,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及时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英明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切实抓好颁布后的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