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合推23条措施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6 10:45 点击量:67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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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傅苏颖
继央行通过定向降准释放约7000亿元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之后,6月25日,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对此,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近期,央行等部门接连发力,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旨在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和补短板。此次《意见》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随着信贷量的增加,相对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会得到相应的下降。
五部门多举措
支持小微企业
《意见》提出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一是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二是完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三是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综合施策。不但从货币政策,还从财政政策上发力,同时从内部管理、优化环境上明确要求。另外还在监管上提出明显的考核目标,也对企业本身提出了要求,是一个综合性的措施。
董希淼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但绝不是无法解决。需要开启全方位、多渠道的措施来加以缓解。过去单纯依赖货币政策,寄希望央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银行的意愿也是一个问题。因此,需要从考核激励、财税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措施。
“此次《意见》的下发,一方面可不断增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也提高了其意愿。另一方面,不但短期内起到刺激和推动的作用,也有助于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董希淼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4年以来,央行曾经实施过五次定向降准的政策,大多数政策都有益于缓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问题,但是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主要是因为央行的降准政策,在发挥结构性的作用层面存在天然的弊端,很难真正落实和执行。此次《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6月24日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通过定向降准释放的约2000亿元资金,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延续前两次定向降准,来服务小微企业,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因此,此次继续推进定向降准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随着信贷量的增加,相对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会得到相应的下降。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王青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日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中约2000亿元将定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这实际上是对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精神的具体落实。当前小微企业已占中国就业岗位的80%左右,可以说支持小微企业就是在弥补民生就业的短板。
王青表示,长期以来,受制于征信系统不完善、市场体系发展落后等问题,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且近期形势有所恶化,即去年下半年以来,小微企业信贷增速持续下滑,截至2018年3月末,增速已较上年9月末下行3.5个百分点至14.3%。这也就是今年前两次普惠、置换式降准均将支持小微企业作为政策目标的主要原因。本次定向降准表明,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正在加大。
除了货币政策支持之外,《意见》还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促进企业成本明显降低。《意见》强调,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三是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度。
在大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机制;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二是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健全财务制度,守法诚信经营,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三是推动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
董希淼强调,这也是此次《意见》另一个亮点,即不但在间接融资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在直接融资方面也提出相应的要求。
结构性去杠杆
告别粗放扫射模式
央行除了定向降准释放约2000亿元资金之外,央行6月24日还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银行要建立台账,逐笔详细记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情况,按季报送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据此,6月24日的定向降准总计释放资金约7000亿元。
王青认为,本次降准将在7月5日实施,届时将释放约7000亿元资金,客观上增加了流动性供给,缓解了资金压力,有利于改善市场情绪。这将为结构性去杠杆平稳推进,抵御潜在外部冲击,控制流动性风险起到“预调”作用。
国泰君安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去杠杆主要依赖总量性工具的金融监管和宏观审慎措施,结构性工具如“债转股”运用相对较少。实际上,结构性工具应对结构性去杠杆更为有力,“债转股”有利于改善相关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而这些企业又多为结构性去杠杆的重点标的。“通过定向降准形成正向激励,加快‘债转股’实施,意味着结构性去杠杆告别粗放扫射模式,开启精准狙击模式,杠杆去化总体上将边际放缓,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边际趋松是必要的。在现有规章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购买转股公司所发行的金融债,来撬动等量社会资金,实现“定向”到债转股的目的。
但是,鲁政委也表示,在并表监管要求下,由于商业银行持有非金融企业股权风险权重高达200%-1250%,由此,相对于转股的资金压力,更大的可能是其带给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压力。
另外,鲁政委表示,此次央行定向降准也是兼顾缓解社融下降压力的考量。今年5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仅7608亿元,不到4月份15605亿元的一半。从结构上看,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票据等非标融资均大幅萎缩,同时债券融资也减少了434亿元,与4月份的增加近4000亿元形成鲜明反差,特别是民营企业债券违约明显增多。总体来看,非标融资的持续压缩已经影响到政策当局鼓励发展的直接融资。
更重要的是,鲁政委表示,社融通常领先经济运行约2个季度,当前社融增速的持续放缓意味着未来经济面临不可忽视的下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政策作出边际调整、进行定向降准是必要和明智的。
降准进程或尚未结束
此次降准之后,年内是否有再次降准的可能,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而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后续降准仍会继续。
在鲁政委看来,首先,经济下行势头尚未扭转。非标压缩尚未结束,社融增长或仍然低迷。此外,贸易摩擦时有反复,也令经济前景面临不确定性。其次,释放长期限资金替换MLF的逻辑依然存在。虽然此次定向降准央行并未再次提及替换到期MLF,不过通过计算可以发现,7月份和8月份将共有7595亿MLF到期,而此次定向降准共释放资金7000亿元,二者或许并非巧合。展望未来,9月份和10月份将有7960亿元MLF到期,11月份和12月份将有5920亿元MLF到期。
王青也表示,在基础货币创造的外汇占款渠道出现结构性收缩的大背景下,为定向支持小微企业和推动去杠杆,把握好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和结构,年内央行政策力度和节奏会相机微调,或将继续降准0.5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相当于1次至2次降准)。从整体上看,货币政策仍处于稳健中性轨道,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严监管、去杠杆的政策方向不会变轨。
后续的货币政策还可能继续当前边际小幅宽松的态势,下半年仍有2次左右的降准空间,但每次降准都会有特定的目标,例如置换MLF、债转股、小微企业融资等等,或者不排除降准专用于购买棚改债、PPP专项债和地方政府债等特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