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9 11:49 点击量:59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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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陈炜伟)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数据,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2%,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均有所上涨。1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5%,影响CPI上涨约0.72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同比上涨13.3%,鸡蛋价格上涨5.2%,禽肉类价格上涨4.5%,水产品价格上涨2%,鲜菜价格上涨1.5%,畜肉类价格上涨0.8%(猪肉价格下降1.1%)。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2.6%和2.5%,居住、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4%和1.6%,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5%、1.5%和1.4%。
从更能反映短期变动的环比数据看,CPI由上月的上涨0.2%转为下降0.3%。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2%,非食品价格下降0.1%。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分析,在食品中,蔬菜市场供应充足,鲜菜价格环比下降12.3%;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部分产地为避险加快出栏,猪肉价格下降0.6%。在非食品中,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下降4.9%和5.2%,飞机票、旅游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下降5%、3.3%和2.3%。
当天发布的数据还显示,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