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扬烈士励后人——湖南做好纪念革命烈士工作综述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1 15:58 点击量:19759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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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褒扬烈士励后人
崇尚英雄、缅怀先烈、激励后人,是湖南人民的优良传统,湖湘文化的具体表现。近年来,我省以烈士评定、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弘扬烈士精神为重点,突出“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题功能,通过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数量全国第一
湖南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在历次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有近40万三湘儿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中被正式追认烈士并收入《湖南省烈士英名录》的有近12万人。
革命烈士永留人心。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我省近年来着重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提质改造,先后对湖南烈士纪念塔、韶山烈士陵园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和浏阳烈士纪念塔等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和部分市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提质改造,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在主体特色、基础设施、人文景观、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和发展。
经过提质改造,我省烈士纪念设施形成了以国家级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为核心基地的红色旅游系列支点和亮点。作为“革命摇篮,领袖故里”的韶山烈士陵园,成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区;以长沙、湘潭、岳阳为主体的“伟人将帅故里”,以浏阳、平江、茶陵、炎陵、汝城、宜章为主体的“工农运动热土”,以株洲、自治州、岳阳为主体的“红军光辉史迹”等3大烈士纪念设施主题板块,已成为全省红色旅游基本框架的支点和亮点,成为“湖湘文化名胜游”的品牌。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三个纳入”促进了“三个加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环境风貌范围的保护,加强检查督查,及时查处违章事件。2014年以来,我省按照民政部要求,投入资金7.37亿元,如期完成了9.5万座散葬烈士墓和245处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
现在,我省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有227处,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1处、省级11处,国家级数量在全国目前最多,绝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场所。
让烈士崇高精神走进更多人心中
“褒扬烈士,教育群众”是烈士纪念设施的主体功能,我省以烈士陵园为轴心,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弘扬烈士精神活动。
每年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开展瞻仰烈士、缅怀先烈、敬献鲜花、栽花植树慰英灵、少年先锋岗、重温入党誓言、演讲等活动。据统计,每年到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活动接受教育的人数达500万人次以上。
发挥新闻媒体的造势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烈士事迹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烈士纪念活动情况,营造了浓厚的弘扬烈士精神的社会氛围。据统计,每年各大新闻媒体播(刊)发各类弘扬烈士精神的信息近千条。
拓展红色旅游资源的教育作用。我省宣传、旅游等部门对各类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把红色景区和自然、人文景观有机结合,突显了红色景区的作用,使弘扬烈士精神寓于文化休闲活动中,每年参加红色旅游、接受烈士事迹教育的人数达200余万人次。
“四帮”活动为烈属解难
将烈士评定作为烈士褒扬工作重要环节,抓紧抓实,严格审核,是我省工作的一大特色。除《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程序外,我省还建立了烈士评定专家咨询制度,对疑难案例召开专家咨询会研究讨论;我省所有评定烈士的案例都要经过省民政厅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再向省政府提交办理意见,确保烈士评定客观、公正、准确。
严格落实烈属抚恤政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烈属纳入优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烈属台账,规范抚恤补助领取手续,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各项烈属抚恤金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普遍实现了烈属定期抚恤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逐年增长。
积极为烈属解决生活、医疗等实际困难。结合帮助烈属思想解惑、生活解困、医疗解难、住房解危“四帮”活动,去年慰问全省军人烈士遗属发放纪念品5000份,今年春节为全省烈士父母赠送温暖礼包1238份。医疗保障实现了资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参保参合报销(补偿)、医院优惠减免和政府补助“一站式”结算平台;组织医疗队下乡开展为烈属送医送药等活动,重点将失独烈属家庭列为失独家庭关爱工程和志愿者服务对象。
(责编:常雪梅、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