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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照片权利声明引争议 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剑网”行动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3 13:42    点击量:410    

  原标题:黑洞照片权利声明引争议,视觉中国被天津市网信办约谈并责令整改

  图片版权保护将纳入“剑网”行动

  10日,人类历史上第一张关于黑洞的照片刷屏网络,与此同时,视觉中国对黑洞照片的权利声明引发网友争议,随着一些官微点名质疑“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事件在一天内迅速发酵。11日,视觉中国被天津市网信办约谈,随后致歉。1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

  随着网络迅速发展,近年来,图片版权乱象逐渐滋生。一方面,大量自媒体从业者缺乏法律意识,随意使用网上下载的版权作品;另一方面,一些图片公司打着维权口号,先在网上大量散发图片,再以广发律师函的方式要求使用者和解买单,以此盈利。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社会共识,但不能以此过激经营,建立一个规范、清晰的版权市场已势在必行。

  不是所有图片都有版权

  根据南方法治智库发起的问卷调查,截至12日20时,在能否分辨自己使用的图片是否构成侵权一项中,有七成以上网友选择了“不能”。近年来频发的图片侵权事件,正与这一结果相印证。图片能从网上免费下载,不代表就能任意使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版权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确实构成侵权,自然需承担相应的后果。

  类似案件在广东也不鲜见。广州白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公司由于未经授权,在微博上使用了原告公司一张图片,被法院判赔2000元。记者检索了大量类案,发现每张图片的判赔数额基本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之间。

  “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非常多元,法官往往要综合考量。”该法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权利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者的获利数额,如果不能举证,法官会根据涉案作品的创作难度、知名度、侵权者的过错程度和纠错态度、侵权期间造成的影响等来判定。虽然每张图片的赔偿额不高,但不少图片公司往往是等侵权者“攒”到一定量后才起诉,于是最终的赔偿额就变成了大数字。

  一些投机者从中看到了牟利空间,以正义之名作为生财之道,甚至在未得到正式授权的情况下,也广撒网发律师函,从不熟悉法律规则、怕讼累麻烦的当事人身上赚得一笔。视觉中国版权争议爆发后,不少自媒体作者在网上爆料,自己曾收到过图片公司的律师函,最终花了高价私下和解,在这过程中对方还暗示签年度合同,让他们感受到“被要挟”。

  此次视觉中国引发大规模吐槽,一方面与这种粗暴的经营方式不无关系,另一方面,则是管理不严,将不享有权益的图片也明码标价,被网上点名后,迅速引发负面舆情。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图片都拥有著作权,也并非收到律师函就意味着构成了侵权。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牟晋军表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国旗、国徽的平面图片,难以称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

  需探索著作权保护和传播权利平衡

  对于广大的图片使用者而言,收到律师函后,要如何辨别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权利人?牟晋军认为,当事人应首先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授权证明,不必急于付款和解,如果难以辨别授权证明真假,不妨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真的遇上了职业维权公司,诉讼是更妥善的处理渠道。”牟晋军说,这类职业维权公司往往批量维权,希望“赚快钱”,反而比图片使用者更怕麻烦。

  不过,根据南方法治智库的问卷调查,有约四成网友在收到律师函后的选项里,选择了“私下和解”。牟晋军认为,如果确实不慎侵权,对方又提出了较高的索赔,比起私下和解,交由法院判定会获得一个更公正的结果。

  一些网友提出,图片网站将不享有权益的图片也声明权利,漫天要价,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对这种看法,多名法律工作者表示不认同。

  “维权本身没有错,不能因为授权存在瑕疵,就推定对方具有犯罪故意。”广东检察系统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被侵权人提出天价索赔,更可能是一种博弈策略,侵权人可以拒绝,也可以通过多种法律渠道进行对抗。如果强制要求将赔偿等于损害,不仅侵权成本过低,不足以遏制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来说也并不公平。

  在法律工作者看来,这次版权之争,说明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正在改善,只是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权利平衡,仍需进一步探索,但对构建未来我国规范的版权市场来说,这样的争议,并不算是坏事。(记者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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