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琪伟:旅游业在扶贫攻坚中大有可为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1 10:52 点击量:53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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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星期五)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旅游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邵琪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这是一块总量大、任务重、防返贫难的“难啃的硬骨头”。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开放产业和民生产业,与“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在扶贫攻坚中大有可为。
一、旅游扶贫具有独特优势。
旅游扶贫门槛低、投资少、就业容量大、见效快。从农村的“能工巧匠”到家庭农妇都能参与,甘肃陇南一些农村妇女,依靠出售手工编织品、西和刺绣,每天可挣100元左右。全国类似的实例数不胜数。预计到2020年,旅游将带动全国约1200万贫困人口脱贫,约占贫困人口的17%。
旅游扶贫是“造血式”扶贫,可持续性强。通过开发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形成农家乐、牧家乐、藏家乐及其他特色旅游产品,构建旅游产业链,是开发式、产业化扶贫,具有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的造血功能。
旅游扶贫是物质和精神“双扶贫”。通过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旅游者的直接交流,贫困地区居民可以接触到新的思想观念和现代生活方式,可以改变当地相对封闭、落后的生活状况,实现物质和精神“双脱贫”。
二、旅游扶贫实践中创造的有效方式。
一是开门搞经营。主要是经营农家旅馆、农家餐馆等方式。如广西桂林龙胜县现有农家旅馆1200多家,农家乐800多家,近3万人成为“扛着犁耙种田地,唱起山歌搞旅游”的“两栖农民”。类似的农家乐和乡村旅馆全国已有200多万家,年营业收入达3200亿元。
二是参与搞接待。主要以参与乡村旅游接待服务的方式开展。如贵州铜仁江口县寨沙侗寨村民通过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户均年收入13万元,有30户年收入超过20万元。
三是土特产品变旅游商品。主要是增加农副土特产品附加值。如河南洛阳栾川县依托乡村旅游,把当地农副土特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培育出“福记山寨”“黑元土猪”“奥达特食用菌”等旅游商品企业35家,三川玉米糁、叫河高山蔬菜等农村随处可见的“土疙瘩”,变成了农民致富的“金疙瘩”。
四是实物资产变金融资产。主要是通过土地房屋租赁流转等方式实现。江西赣州大余县大龙村通过将土地、林地流转给丫山景区统一进行开发及在景区务工,户均年收入达3万元,惠及周边1000余户,其中贫困户200多户。
五是农民变股东。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人力等入股分红等方式。如重庆忠县石子乡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林地入股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每股每年最低分红400元,户均每年比原来增收1000多元。合作社根据收入情况,年底还会进行利润分红。
三、建议大力支持旅游扶贫。
旅游扶贫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少规划、缺少资金、缺少特色、缺少人才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将旅游扶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单列专项规划,加大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力度。二是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旅游扶贫工作合力。统筹运用涉农、科教文卫体、金融服务、生态环境治理、交通、水利水电设施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因地制宜,注重个性化开发和产业特色化发展。结合各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养老和健康旅游,吸引自驾游、探险游、背包族等新业态游客。四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真正还富于民。把旅游开发收益变成农民看得见、装进兜的“真金白银”,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五是实施多途径开发方式。探索“公司+农户”“景区+农户”“协会+农户”等方式,让农户获取劳务、薪金、租金、股金等涉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