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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整治非法集资刻不容缓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2 16:33    点击量:562    

  3月12日(星期六)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猖獗,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蔓延”态势。特别是近一段时间,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金融,由偶发变为多发,由案件变成了事件,由局部波及全国,上演了一幕幕惊天骗局。老百姓的“血汗钱”“养老钱”“救命钱”,被非法集资者空手套白狼,肆意挥霍。官方披露的“e租宝”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吸收资金500余亿元,平台实际控制人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就高达10余亿元。在这场敲骨吸髓的“资金游戏”的另一端,却是近90万投资人追悔莫及的眼泪和愤怒。非法集资已成为吞噬资金的黑洞,让多少个家庭血本无归,并引发大量的群体上访。非法集资已从单纯的扰乱金融秩序、妨碍金融安全,上升为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治非法集资,已刻不容缓!

  非法集资的井喷不是单一因素导致的。骗子们炒作概念,利用股权众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2P、网贷等时髦新词,编制了一幅幅投资理财、收益长红的虚幻美景。面对保本保息的虚假承诺和预期年化收益率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的诱惑,为低利率、负利率焦灼不已的人们,完全忘记了“投资有风险”的警示,义无反顾、争先恐后地跳入“投资返贫”“中年返贫”的黑洞。当虚设项目、“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破灭,刑罚又不能完全追赃减损之时,投资者转而请求政府来兜底,私法上的契约关系,最终转变为投资人与政府的博弈。面对没有赢家的格局,必须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

  一是在“打”字上讲策略。刑法是结果监控的最后手段,刑法介入之时,便是泡沫完全破灭之日,损失损害已难以挽回。因此,必须过程监控优先,行政治理先行一步。要讲求策略方法,强化维稳风险化解。对于资金链已经断裂、主观诈骗意图明显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确有必要打击的,应先将项目、资产控制后,再启动司法程序,避免造成项目停滞、资金流向不明。对在办案件要加强协调,加快司法审理和资产处置,及时向集资参与人通报案件处理情况,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在“防”字上做文章。投资人和政府都要防患于未然。全民理财的狂热,是非法集资最丰厚的土壤。投资有风险,奢求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那掉下来的很可能就是坑你没商量的陷阱。投资人不能赚了钱偷着乐,亏了钱找政府,要了本钱还要利息。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要守土有责、认真履职。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设立更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指标,准确研判网上、网下各类情报信息,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是在“堵”字上下功夫。监管是把锁,铁将军把住了门,就能把骗子挡在门外。工商部门要把好准入关,加强对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的登记管理,如新型网络金融企业、信用中介机构、资金密集型行业。对涉及社会融资的事项要加强信用审查和动态监管,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于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新业态进行适度、差异化和分类监管,防止借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坚决消除金融监管的“盲点”。

  四是在“疏”字上有作为。打击、封堵只是一时救弊,彻底铲除非法集资的土壤,必须从制度上疏导。要健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增加对中小企业有效资金供给,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制度,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依法依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到金融体系中来,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金融改革、经济发展、国家富强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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