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报5起烂尾楼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7 17:37 点击量:1829 大
中
小
新华社昆明5月27日电(记者字强)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对房地产项目违规销售监管不到位……云南省纪委监委26日通报5起烂尾楼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5起案例分别是: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晓东和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凌军,在“中玺金界”项目开发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挪用项目资金,致使项目停工问题。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胡金亮,在为“世纪名园·南城”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州规划局原局长李庆明,在“古德水岸”项目审批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问题。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主任周红萍,对“瑞泰溪苑”项目违规预售、销售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永仁县委政研室四级调研员起国志、县总工会四级调研员李祝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冯建新,在“兆顺财富广场”项目中失职失责、监管不到位问题。
以上5起案例,每一例背后都涉及群众利益。比如,2013年至2017年,王晓东和凌军在与云房地产合作开发“中玺金界”项目时,收受云房地产开发商贾某某、周某某贿赂,以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挪用公款3715万元供云房地产贾某某、周某某个人使用。因“中玺金界”业主筹款、预付款等资金被贾某某挪用,致使项目从2018年10月起停工,直接导致共计2000余户购房业主及返迁户经济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王晓东、凌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王晓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11月,凌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