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07:14:45
首页 国际 港澳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高层 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社会

河南一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危房改造款被判刑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13 19:15    点击量:417    

  中新网焦作6月13日电(刘鹏 程贵忠 杨维臣)河南省博爱县孝敬镇民政所原所长关某冒领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款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3日,博爱县法院公开披露,因构成贪污罪,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众所周知,乡镇民政所是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帮扶的服务性基层单位,特别是为农村老年人发放低保金、敬老院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是民政所的日常重要工作。但是,博爱县一孝敬镇民政所原所长关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在几年的时间里,截取、套取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金额62380元。

  经审理查明,现年53岁的关某于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任孝敬镇民政所所长。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关某利用其担任博爱县孝敬镇民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截取孝敬镇敬老院扩建工程款10000元;在2006年12月,关某又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温暖工程”款45000元;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关某又编造虚假材料,假借14名农村五保户名义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款22800元。在这些款项中,除其中15420元用于敬老院支出外,余款62380元由关某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民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截留、骗取民政专用资金6238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贪污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完)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