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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封存近400名未成年罪犯轻罪前科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8 07:50    点击量:405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作出维持一审的刑事终审裁定,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晓俊(化名)拘役三个月,同时决定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013年年初,南通中院出台《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的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前科封存的适用主体、条件、实施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审理的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封存其犯罪记录;对需要查询的例外情况严格限定,并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据统计,2013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9件434人,其中对391名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未成年罪犯的负面影响。(顾建兵 顾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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