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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蔚华:以金融创新支持制造业技术创新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4 16:32    点击量:1783    

  马蔚华:以金融创新支持制造业技术创新 

  中国是世界公认的经济大国,却难言是经济强国,其软肋在于同科技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代表一国科技实力和经济竞争力的制造业领域,我们的核心关键技术对外依存度为50%-60%,新产品开发70%靠外来技术,一些拿得出手的高端产品,重要零部件与关键材料80%以上靠进口。如果从科技创新的角度将全球制造业分为四级梯队,我们只能屈居第三梯队。

  历史上三次科技革命的爆发,从根本上重塑了国际竞争的版图和格局。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浪潮正扑面而来。发达国家都在摩拳擦掌,如美国提出“重振制造业”、德国提出“工业4.0”等。中国要真正成为经济强国,必须跟上大势、迎上风口,在最体现科技实力的先进制造业领域先行一步,重点突破。

  技术创新能力与金融支持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但还不能完全适应需求。主要问题在“四个不匹配”,即:银行业主导的金融风险偏好与科技创新的高不确定性不匹配;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体系与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科技创新主体不匹配;资本市场体系与制造业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不匹配;科技金融的配套服务体系与制造业技术创新所需的配套服务不匹配。

  为此,建议:一是提高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包容性。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PE、VC、天使投资等创业风险投资发展,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的准入扶持;探索修改《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投贷联动”等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留足改革空间,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还可借鉴美国的《平等信贷机会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禁止信贷歧视的具体类型,强化对公平信贷的检查,以纠正金融机构重国有轻民营的金融支持倾向。

  二是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建立创业板的分层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创业板、主板之间的转板机制和退市机制,让各级市场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加强非上市公司股权动态转让的制度建设,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政策环境和退出机制,支持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信托公司直投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等投资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债权资产,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给予创新投入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主体加大创新投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并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科创类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此基础上,可放宽注册门槛,对有限合伙制科创类股权投资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股团队及个人提供相应税收优惠。

  四是支持各级政府建立技术创新引导母基金。实践证明,在政府引导资金的支持下建立市场化投融资平台,是引入民间资本的重要保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改革创新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方式,将科技企业的补贴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成立科技产业基金进行股权投资,以全面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

  五是优化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的生态环境。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征信体系。可由政府牵头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息共享平台,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交易、处置全流程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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