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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委表彰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集体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6 16:38    点击量:828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北京电台《老年之友》栏目组等1271个集体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孙强等1959人获得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决定》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为老服务,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新时代的孝亲敬老文化,为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据了解,2014年4月以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弘扬尊老敬老美德相关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支持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相关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在全国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到目前,获得“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中基层单位和窗口单位比例超过70%,社保、卫生、交通、民政、商业、银行、旅游、教育、司法、公安、法院等基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结合行业特色积极落实惠老政策,为老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基层群团组织、企业商户、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为老服务事业,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提升了社会尊老爱老意识。

  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启动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着重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弘扬孝亲敬老,引导创建集体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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