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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滥用食品添加剂占问题食品24.8%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02 15:25    点击量:834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娄奕娟) 国家食药监总局2月2日公布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约占不合格样品的四分之一。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表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主要集中在防腐剂和着色剂的滥用上,2016年将加强企业对添加剂使用的监督。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发言。(新华网 于耀东 摄)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4.8%。主要问题是部分样品有防腐剂、甜味剂、膨松剂和着色剂滥用问题,占到添加剂不合格样品量的95%以上,其中防腐剂占到49%。

    王红表示,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主要是生产经营环节违规操作引起,一直是食品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在食品生产中,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即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近年来的抽检情况发现,食品添加剂问题主要集中在着色和防腐方面。

    目前,造成公众对食品添加剂误解的另一主因是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检出非食用物质的样品占不合格样品的1.2%,主要问题包括:保健食品检出药品或化学物质,其他食品种类中个别样品检出罗丹明B、苏丹红、过氧化苯甲酰、富马酸二甲酯、硼砂等非食用物质。非食用物质检出主要是因为人为故意非法添加。

    非食用物质并非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阻碍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都称为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王红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一直重视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等安全性指标检验仍是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食药监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培训和政策解读,提高小作坊、小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认知度。

    王红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需正确地去理解产品本来的特点,不必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应当客观看待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对食品工业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余种。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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