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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网络订餐平台存监管空白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2 11:18    点击量:713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30日在北京指出,网络订餐等新兴食品业态的兴起,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等监管空白。

  当日,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上述问题。

  张德江表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张德江指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中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从查处的一系列大要案来看,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对食品安全形势认识不到位。“我们必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有充分认识并积极应对。”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张德江表示,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守法经营意识较差,道德诚信缺失,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为追求经济利益,存在掺假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狭小,卫生条件差,人员流动性大,潜在风险突出;有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把关不严,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网络订餐等新兴食品业态兴起,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多是被动地接受管理,而不是主动配合监管人员工作,个别当事人还存在抵触情绪,不配合监督检查。”

  张德江指出,食品安全标准修订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发现,个别标准或者标准中的重要指标缺失,一些食品安全标准缺少限量值或配套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待提高,部分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对食品安全影响不大的非食品安全标准,不便于作为依据开展监督执法;部分食品安全标准标龄较长,有些食品添加剂标准需要及时补充,有些标准存在交叉重复,个别标准水平偏低,部分产品生产技术改变,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此外,报告还列举了“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等六方面的问题。(梁晓辉 郭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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